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我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效改善我市人居环境,努力补齐公厕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的短板,规范公厕管理,提升我市整体形象和文明程度,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结合环卫“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了《包头市2021年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主城区计划新建改建公共厕所112座,其中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两侧新建改建67座、老旧小区和公园广场改造等新建25座、加油站和大型市场等新建或开放10座、新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配建10座。
三、主要内容
4月—5月,对拟建点位完成现场踏勘,确定选址。选址工作由各地区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完成施工前期立项、设计、环评、能评、招投标等工作,并签订好施工合同。具体建设工作由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其前期手续办理由各地区和实施部门进行办理。各地区和实施部门设计方案要符合公共厕所建设标准。
5月—6月份开展建设施工。各部门要定期对建设进度进行整体调度,确保公厕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建设完成。
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探索市场化建设等模式要结合实际,按规推动。
四、涉及范围
包头市主城区在具备建设条件、符合建设规划的区域新改建水冲式厕所,在人员比较密集、用地比较紧张的地段,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装配式公厕。
五、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
执行标准: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提升城镇公厕设计,加大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注意事项:此次公厕建设以固定式水冲公厕为主,移动装配式为辅。按照二类以上标准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适量建设一类公厕,对无法确定选址但居民确实需要的采取配建移动装配式公厕。注重公厕建筑体量、色彩、风格与环境风貌相协调,注重考虑残障人士、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如厕问题,充分体现设计的科学性、环保性和便利性。
六、关键词诠释
附属式公共厕所:依附于其他建筑物的固定式公共厕所。
七、惠民利民举措
一是按照《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各地区公厕管理责任单位要根据管理权限和范围,建立健全公厕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制定相应的公厕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示。二是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管理经验,有效整合和利用市场化、社会化的资源。鼓励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化企业进行品牌化、规模化连锁经营,确保公厕干净卫生、免费使用。三是规范设置公厕标识、标志、导向、文字、标牌、图形,增设或改造夜间指示牌。探索运用互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制作城镇公厕电子地图和宣传手册,方便群众通过微信、手机、电脑等方式及时查询公厕位置。
八、新旧政策差异
此次公厕建设改造方案首次提出公共厕所建设要结合老旧小区、公园广场改造和绿道建设等公共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新建水冲公厕;要依托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市场、加油站等公共建筑新建附属式水冲公厕。在缺少公厕且土地又较为紧张的商圈、人口密集区域,采取回购底店改造公厕,配建超市、充电桩设备、社区团购店、快递收运点等经营性设施模式建设公厕。通过多部门合力借助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固有公共建筑及经营性设施等建设公厕。同时,此次方案中明确各部门公厕建设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