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包头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召开集体学习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国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文章、重要论述,通报了自治区层面政绩观正反面典型案例,并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全市公安机关要筑牢为民之基,全面落实包头公安“1442”工作思路,在高水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安全稳定、守护人民安宁、护航经济发展中展现实干担当。要主动融入全市“11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1项措施为抓手,深化“项目警长”3.0机制,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结合“万警万员进万家”等专项行动,回应群众所需所求,让人民群众在具体实事中感受到公安作为。
会议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走好群众路线,做实“主防”体系,让社区民警从“下社区”变为“在社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要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高效能治理”工作部署,扎实开展防范打击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用破案挽损成效回应群众关切。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更多“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等便民举措、便民举措,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舒心。
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扛起为民之责,因地制宜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突出问题。要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依法依规化解历史遗留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未结陈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知重负重、躬身实干、带头攻坚,高质高效完成自治区“十六运”等重大节点安保任务,以实打实的担当作为践行正确政绩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