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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流感大流行、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3/08/30 1.8w 阅读 67 点赞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一)起草背景。为加强流感大流行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流感大流行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市卫健委起草了《包头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先后2次征集各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和相关科室工作意见,随后又征求了34个相关委办局的意见,对反馈意见逐一进行了论证和修改,又在市卫健委党组会上进行讨论研究,按讨论建议进行修改,形成现在的草拟稿。

(二)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全国流感监测方案》《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科学有效地应对流感大流行。

(2)统一领导,联动协同。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流感大流行的预防准备与应急处置工作。

(3)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流感大流行预防准备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4)预防为主,积极准备。不断健全流感大流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流感大流行风险,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5)加强宣教,群防群控。大力宣传流感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流感大流行预防准备与应急处置工作,做到群防群控、社会参与。

三、主要任务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阶段划分等,根据新型流感病毒毒株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流感大流行的应对过程划分为应对准备、应急响应、恢复评估3个阶段。

(二)应急组织体系。一是成立包头市应对流感大流行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委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等34个部门组成,明确市应急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二是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明确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三是市指挥部组建综合协调、医疗防控、社会管控、医疗物资保障、生活物资保障、宣传舆论、交通运输等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四是组成专家咨询组,开展分析评估、技术指导等工作。五是各级各类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院前急救、卫生监督、采供血、海关等专业技术机构,承担流感大流行防治各项工作。六是各旗县区政府建立本级应急指挥机构,明确相关任务。

(三) 应对准备。一是监测与评估。市卫生健康委、市农牧局、包头海关、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相关医疗机构开展流感监测、风险评估,及时采取应对策略与措施。二是疫苗准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流感大流行疫苗应急储备、调运、使用等工作准备,制定大流行流感疫苗和季节性流感疫苗使用策略与接种方案。三是抗病毒药物准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需要做好抗病毒药物的应急储备、调运等工作准备,开展抗病毒药物生产和新药研发和中医药药物研发等工作。四是应急物资准备。市卫生健康委、农牧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应对流感大流行所需医药、防护用品、消毒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的需求评估。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根据应急需求,做好医疗物资保障。五是应急队伍准备。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技术机构加强应对流感大流行的专业技术培训。六是信息报告。各成员单位及时收集、汇总本部门、本系统各种与流感大流行相关的信息。

(四)应急响应。一是根据上级应急预案要求与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特点,应急响应阶段按响应程度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级别。Ⅳ级和Ⅲ级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将新型流感病毒遏制在有限范围内或者延缓其传播,Ⅱ级和Ⅰ级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减轻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危害。明确4个级别的启动条件,根据不同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同时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二是流感大流行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的条件。

(五)恢复评估。一是善后处置。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旗县区政府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各项善后处置工作。二是总结和评估。对事件发生经过、现场调查处理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及效果,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进行复盘和总结评估。

(六)预案管理。一是宣传培训与演练。多种渠道对社会公众开展流感大流行疫情防控及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二是预案修订与备案。根据流感大流行事件的形势变化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四、保障措施

(一) 疫苗准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流感大流行疫苗应急储备、调运、使用等工作准备。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开展流感大流行疫苗、同期季节性流感疫苗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大流行流感疫苗和季节性流感疫苗使用策略与接种方案。

(二)抗病毒药物准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需要做好抗病毒药物的应急储备、调运等工作准备。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流感大流行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定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有关技术部门开展抗病毒药物临床效果、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负责根据相关政策,扶持市内相关企业单位开展抗病毒药物生产和新药研发,加强对中医药预防、治疗药物研发的支持。

(三)应急物资准备。市卫生健康委、市农牧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应对流感大流行所需医药、防护用品、消毒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根据应急需求,做好医疗物资保障,指导协调市内相关工业企业做好医药物资的应急生产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