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出台的目的
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也是一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依托和动力之源。市场主体的活跃度是关系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风向标,是城市发展的主体和底盘问题。近两年,我市的市场主体增速持续增强,但距离赤峰市、呼和浩特市仍有差距。我市市场主体数少于呼、鄂、赤、通,需要再找原因,再定目标,争取2023年有大的变化。为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推动我市市场主体生得快、育得多、长得大、活得好,实现市场主体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工作目标。根据包头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要求,特制定《包头市大力发展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 包头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的通知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制定了三年总体目标和2023年目标,三年总体目标要达到累计新设市场主体10万户以上,比2022年增长约40%。到2025年末,全市市场主体存续数量突破33万户,力争达到35万户,其中企业力争达到12万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赶超全国平均水平,推动小微企业“枝繁叶茂”、个体工商户“铺天盖地”。2023年目标:全市预计新增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2%。
(二)提出具体任务:
一是放宽事前准入,为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添动力。提出持续放宽准入,坚定“三个模式”。包括:打造企业开办新模式,开创“证照分离”改革新模式,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办”新模式。
1.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新模式。开展市场主体开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改革,深化简易注销改革,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实行市场监管领域许可事项“证照联办”,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2.建立商事制度改革新模式。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强化登记注册与许可审批工作衔接,全面推行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诚信守诺为重点的告知承诺制,尽最大努力服务好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3.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新模式。打通各办事平台与电子证照系统壁垒,提高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跨部门、跨区域使用率。建设市场主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和查询系统,提供社会化服务。
二是精准事中帮扶,为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增活力。
1.提出强化要素保障,健全“四个体系”,包括:健全财税支持体系、健全金融扶持体系、健全用工保障体系、健全“双创”服务体系。
2.提升发展质效,开展“五大行动”,包括:开展“个转企”培育行动、开展“小升规”培育行动、开展“四新”主体培育行动、开展现代农牧业主体培育行动、开展特色文旅产业主体培育行动。
3.优化综合服务,实施“五项工程”,包括:经营成本减负工程、质量管理提质工程、惠企政策直通工程、“小个专”党建引领工程、法律服务保障工程。
三是加强事后监管,建立“五项措施”。
1.统筹推进公平竞争执法。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优化整合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检查事项,扩大部门联合抽查覆盖范围。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监管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及时办理市场准入登记。探索非现场监管形式,实现无事不扰。
2.实施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推进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实施,鼓励各旗县区积极探索实施柔性监管。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法治教育,促进公平公正执法。
3.全面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建立动态调整措施,健全完善我市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依法合理设定信用修复条件、影响期限,助力市场主体重塑信用、重返市场。
4.建立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把行政强制措施限定在必需的范围内,严禁违法违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扰。
5.推进平台经济监管改革。对平台经济实施协同化、数字化、常态化监管改革,加强网络交易违法风险监测预警,高效优质服务平台经济业态模式持续创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大力发展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年行动是包头市赶超争先、提升在全区发展大局中的分量和位次的重要举措,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共同做好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完成工作任务,实现预期目标。要强化督导考核,将落实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发展工作举措纳入发展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二)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培训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发展共识。定期总结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及时发现“领头雁”,以典型示范、典型引路、典型推动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工作调度,开展政策评估
1.建立工作推进调度机制,定期通报市场主体成长相关情况,把握工作进度,推动工作落实。要强化督查考核,将落实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工作举措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形成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
2.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开展政策评估三项保障措施,确保我市发展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实施方案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 张智斌
联系电话:15904720090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