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2021年3月以来,包头市率先在全国提出并启动建设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两年来,试验区建设在巩固提升碳汇能力、开展增汇措施研究、开展碳汇计量监测、实行碳汇数字化管理、创建基于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机制、开发林草碳汇资产、探索碳汇金融保险、探索林草碳汇跨区域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为建设林业碳汇试点市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开展林业碳汇试点有关要求,市林草局立足工作实际,积极申报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并多次到国家林草局协调对接。11月,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了2022年度林业碳汇试点市(县)和国有林场森林碳汇试点名单的通知》,包头市位列其中。《通知》明确要求,入选市(县)和国有林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长效机制,有机转化、推广碳汇试点建设成果经验,助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林业草原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林业碳汇试点市(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圆满完成林业碳汇试点市(包头)建设任务,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起草了《包头市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支持保障措施五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
强化先行先试和试点示范意识,把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与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建设融合推进,突出林业碳汇、统筹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碳汇,紧紧围绕国家林草局确定的六个试点方向,积极探索林草碳汇发展新模式,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机制,开辟林草碳汇资产管理开发新路径,构建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林草事业发展新格局,努力把包头建设成为区域特色鲜明、综合效益显著的林业碳汇示范地区。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二是突出重点、明确方向;三是系统谋划、协调推进;四是科学管理、循序渐进;四是守正创新、鼓励探索。
第三部分,主要目标。明确了林草碳汇市域碳中和的总体目标和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全面启动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实施林草湿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综合项目320万亩以上;成立国家碳计量中心(内蒙古)包头分中心,建成包头林草碳汇技术研究中心;制发包头地方林业碳票,开发运行“包头林草碳汇认定流转平台”和“包头林草碳普惠平台”,全面启动基于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机制;探索开发草原碳汇方法学;适时开发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林业项目。
2024年,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建立包头市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发布18项林草碳汇地方标准。基本实现全市林草碳汇统一管理运营,全市林草碳汇基础能力、服务水平和队伍建设有效夯实;在增汇技术、计量标准、碳汇资产管理开发、碳汇区域交易和区域补偿、碳汇金融等重点领域形成具有包头特色的模式和路径。
2025年,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林草碳汇能力显著提升、增汇措施科学高效、碳汇价值多元显现,为全国林草碳汇发展提供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形成助力工业城市实现“双碳”目标的林草碳汇支撑体系。
第四部分,重点任务。明确了碳汇试点市建设的8大类30项重点任务:
(一)建立基于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机制。重点完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科学定位“基于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二是推行基于林草碳汇的“包头零碳行动”。推动各类“零碳”行动的碳排放量通过“营造碳中和林+林草碳票”实现抵消。三是建立以林草碳汇积分激励为基础的“包头林草碳普惠机制”。开发运用包头林草碳普惠APP,建立商家联盟,把“包头林草数字碳票”充分应用于积分激励,通过多种形式兑现积分奖励,以普惠性、娱乐性带动全社会增汇降碳。推行“林长制+林草碳普惠”,进一步强化对基层“一长两员”的考核激励。四是完善林草碳汇多元化补偿机制。充分运用“包头林草数字碳票”,逐步建立起覆盖公众和中小型企业的“碳汇资产账户”。五是创新林草碳汇管理机制和模式,正式运行“包头林草碳汇认定流转平台”和“林草碳普惠平台”,为为包头林草碳汇项目的开发、登记、流转、交易、质押、抵消、监管等进行数字化管理服务。六是实行委托运营。
(二)巩固提升林草碳汇能力。重点完成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实施林草碳汇能力综合提升项目,到2025年全市森林草原湿地年固碳量比2023年增加300万吨。二是建设森林草原湿地碳汇发展片区。三是开展碳汇林建设。在固阳县新建1万亩的人工乔木林,打造森林增汇示范基地;大力推行碳汇林企合作,鼓励和吸引市内外企业营造碳汇林,到2025年建设企业碳汇林3万亩以上。
(三)开展林草增汇综合措施技术研究。重点完成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成包头林草碳汇技术研究中心。二是组建包头林草碳汇联合实验室。三是开展“雨水增汇”技术推广。包括“人工影响天气降水”技术示范推广,探索“林光互补”下的“积雨减蒸”增汇模式。四是开展森林增汇技术研究。五是开展草原增汇技术研究。六是开展湿地增汇技术研究。
(四)完善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体系。重点完成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以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为专业方向的“国家碳计量中心(内蒙)包头分中心”。二是科学建立林草碳汇监测样地体系。三是建立林草碳汇地方标准体系。重点研发灌木林碳汇方法学和草原碳汇方法学。研究发布18项林草碳汇地方标准。
(五)创新林草碳汇开发交易模式。重点完成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适时开发林业CCER项目。重点解决“卖给谁、怎么卖”的问题,主要用于全市工业企业的碳抵消。二是开发主要用于公共领域碳中和的“包头林草(数字)碳票”。重点解决“谁来买、怎么买”的问题,重点运用于市域碳中和(基于林草碳汇的零碳行动和碳普惠),确保其实现充分交易、流转。三是探索开发“林光互补”综合碳汇项目。四是建立全市森林碳汇小班数据库。五是探索林木权、碳汇权分置。将承包期内新增的森林经营碳汇归属承包企业,通过开发碳汇项目予以确权,实现林木权和碳汇权分置,从而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更多形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六是实施包头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森林草原湿地)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工作,完善国有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资源资产开发管理、收益分配机制。
(六)加强林草碳汇资产管理。重点完成2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林草碳汇资源资产管理运营机制。由市林草行政部门对全市林草碳汇开发实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二是积极推进林草碳汇管理地方立法。
(七)创新金融支持林草碳汇价值实现方式。重点完成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探索林草碳汇资产股权化运营。二是发展碳汇金融保险。把发展碳汇金融作为气候投融资试点重要内容。探索包头林草碳票抵押贷款、“碳汇贷+保险”,积极推行草原碳汇遥感指数保险和森林碳汇价值保险。三是探索建立包头林草碳汇公益基金。成立“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包头专项基金”,助力生态保护修复和碳汇发展。
(八)探索林草碳汇跨区域合作。发挥我市林草资源增汇潜力,变“碳汇交易”为“碳汇配额”,促进招商引资、科技交流、人才引进,拓宽林草碳汇价值实现路径。
第五部分,支持保障措施。一是健全组织保障体系,二是完善制度方案体系,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四是强化资金支撑,五是强化旗县区责任,六是鼓励先行先试。
三、方案执行范围及实施时间
本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执行,从文件正式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