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各界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结合住建行业“十四五”规划和当前城市发展需要。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断头路、口袋公园等难点热点问题。完善城市功能,围绕城市体检结果,着力解决城市路网结构不完善、老旧管网改造速度滞后等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对标发展解决城市海绵面积不足、绿道分布不均等问题,实现均衡发展。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实施时间
本文件执行范围为我市各有关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实施时间为2023年。
四、核心内容解读
2023年计划实施城建重点项目12大类、117项,估算总投资251.5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49.7亿元。
(一)市本级投资项目
共涉及5个部门、单位,总计79项,估算总投资90.5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4.91亿元。
1.市城管执法局实施27项,估算总投资32.19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8.45亿元,包括新建9项、续建18项;
2.市住建局实施15项,估算总投资20.4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4.55亿元,均为续建项目;
3.市城投集团实施1项,估算总投资0.25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0.25亿元,为新建项目;
4.市水务集团实施1项,估算总投资0.34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0.26亿元,为新建项目;
5.市中心区建管委实施35项,估算总投资37.32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1.4亿元,包括新建14项、续建21项。
(二)区级财政投资项目
共计5项,估算总投资19.49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5.99亿元,均为新建项目。
(三)企业和社会投资项目
共计21项,估算总投资131.36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08.8亿元,包括新建6项,续建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