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案》的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增强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不良影响,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
二、《预案》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包头市公安局处置突发事件道路交通管理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拟草了《包头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按程序印发实施。
三、《预案》的事故分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将道路交通事故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4个等级。
四、《预案》的指挥体系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后,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包头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转为包头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承担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担任。各旗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区、旗(县)公安交管部门。
主要职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处置、救援;及时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动态,按规定时限、程序上报情况;统一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的信息发布及其它重要事项,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五、《预案》的应急响应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影响大小,由高到低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三个级别,并对启动程序、应急联动和响应措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针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浓雾天气造成交通堵塞、冰雪天气造成交通堵塞、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堵塞的现场处置措施进行了规范,同时对信息报告的基本要求、责任主体及时限要求作了相关规定。
六、《预案》的保障措施
从信息保障、装备保障、资金保障、队伍保障四个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保障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需要。附则部分对相关名词做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