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研究决定:
赵宏 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泽宏 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勇峰 任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
朝鲁门 任市蒙医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松原 任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单 杰 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冯凌云 任市艺术剧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冯文杰 任市艺术剧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郭海峰 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闫海蓉 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娟 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屈 宁 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 杰 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烬华 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鲁旭东 任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县级管理);
葛 强 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 煜 任稀土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建明 任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建国 任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政委,免去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二分局政委职务;
李志宇 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免去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三分局局长职务;
安彦亮 任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二分局政委,免去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政委职务;
李 勇 任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三分局局长,免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武志强 任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比照正县级管理),免去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双喜 免去市政府驻广东联络处主任职务;
毛文斌 免去稀土高新区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史建伟 免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薄 轲 免去市艺术剧院副院长职务;
张 磊 免去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比照正县级管理)职务;
史晓红 免去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