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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2022/05/26 1.9w 阅读 447 点赞

2022年5月18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包头市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2021-2025年)》(包府发〔2022〕31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对《规划》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包头市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加快绿色包头建设,加强包头市在自治区“两个屏障” “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中的支撑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安排部署,市林草局牵头起草了《包头市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2021-2025年)》,经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地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并在网上发布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5月26日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6个部分。包括总论、草原现状、规划目标、空间布局、重大工程、支撑保障。

第一部分:总论。“十四五”期间,包头市将实施草原“4 + 6”重大工程,持续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提升草原生态生产保障能力,碳汇能力持续巩固提升,草原监测预警系统升级完善,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取得新进展。

第二部分:草原现状。按照国土三调数据,包头市草地面积2803万亩。草原类型涵盖了5个草原类,9个亚类,总体上是温性草原向荒漠草原、草原化荒漠过渡的地带性草原类分布格局;介绍了全市草原分布及比重情况。

第三部分:规划目标。十四五末,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38.0%;完成草原生态修复200万亩,草原碳汇项目规模达到1000万亩;草原防风固沙和固碳储氮的能力明显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持稳定;天然草原生产力水平稳定在60公斤干草/亩,人工种草年度保有面积稳定在40万亩,极高和高火险地区防火物资储备库覆盖率达到100%,生物灾害绿色防治比例提高到90%以上,草原火灾受害几率控制在3‰以内。

第四部分:空间布局。按照全市林草生态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分区情况,分为“北部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区”、“中部草原保护利用区”、“大青山-乌拉山草原生态保护区”和“南部沿黄草原生态保护区”四个区,根据区域不同植被特点,制定了主要的发展方向。

第五部分:重大工程。按照4个分区布局,对应实施4个区域性综合治理工程和自然保护地建设、草原碳汇发展片区建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乡土草种业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和牧区现代化建设等6个专项工程。

第六部分:支撑保障。一是环境影响评价;二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林草长制、强化制度建设、激活科技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加强舆论引导。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实施时间

文件在全市辖区范围内执行,实施时间从文件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即2022年5月26日。

政策解读来源: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蔚建峰;联系电话:518529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