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严格落实碳达峰碳中和
各项目标任务,以补齐城市短板,强化城市功能为重点,努力实现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品质不断提升的目标,开展道路交通建设、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整体竞争力。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推动协调包头、宜居包头建设目标,开展建设韧性城市、海绵城市的建设,以口袋公园建设、黑臭水体治理、城市体检、城市更新、智慧城建为主要建设内容。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实施时间
本文件执行范围为我市各旗县区,实施时间为2022年。
四、核心内容解读
1.建设规模
2022年计划实施城建工程共计120项,估算总投资172.82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71.52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投资项目98项,估算总投资97.67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3.15亿元。
2.建设性质划分
续建项目52项,估算总投资55.96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4.38亿元。新建项目68项,估算总投资116.86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57.14亿元。
3.按照投资主体划分
政府直接投资项目97项,估算总投资97.27亿元,年内计划投资32.75亿元,包括新建项目48项,续建项目49项。社会资本和旗县区投资项目23项,估算总投资75.55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8.77亿元,包括新建项目20项,续建项目3项。
4.按照项目类别划分
城建项目划分为:城市交通改善工程、城市片区更新工程、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城市新区品质提升工程、城市新基建工程、公园城市建设工程、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绿色低碳建设工程、城市资源化利用工程、城市住房保障工程。
政策解读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522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