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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联动联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1/29 7.0k 阅读 235 点赞

一、背景依据

根据2020年6月24日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22年1月5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2020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决定》、《通知》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包头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联动联勤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现全市禁放区内“零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及其他各类案事件“零发生”,切实为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提供良好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旗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办公室,配置专班人员,进行实体化运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的要求,切实加强禁限放工作的具体指导、监督和协调

(二)建立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各旗县区负责制定本部门、本辖区工作方案,将烟花爆竹禁燃放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工作重点和措施;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本辖区、本部门内的单位和个人遵守禁燃放规定;组织辖区内公安、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力量,共同开展好烟花爆竹禁燃放工作。

(三)夯实工作职责

强化日常联动,加强源头管控,强化责任管控,各部门要在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联动配合,启动节点联勤,落实分级管控,特别是在2022年1月30日至2月20日;3月1日至3月13日期间全域全时段实行一级管控,要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志愿者参与管控行动,管控力量要分布到每幢大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个公园广场、每家企业单位,要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加强举报、奖励、查处工作,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监督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烟花爆竹禁燃放工作督查方案,组织督导检查组,对禁燃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要予以情况通报,限期督促整改。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重大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法律责任。

(五)加强宣传工作

各成员单位、各旗县区要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职工遵守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依法告知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确保宣传引导到位。要在辖区的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和物业小区门口等地方悬挂有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页,广泛进行宣传告知。要组织开展全媒体、多形式的宣传报道,做到实体宣传和媒体宣传同跟进、共响应、齐发力。要协调相关单位,在全市LED广告屏、户外广告牌播出禁放标语或公益宣传片。要通过公交车、出租车、汽车站点的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