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速递
近期,固阳县劳动者维权服务中心收到平台转办欠薪线索,杜某、刘某夫妻二人反映某禽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其劳动报酬。二人称于2026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在该公司务工,企业无正当理由拖欠工资、未足额支付工资,诉求要求企业结清被拖欠工资。
二、处办亮点
接收线索后,县维权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内部处置流程开展工作,先联系杜某、刘某夫妻核实务工时长、欠薪金额等基本信息,再联系涉事企业负责人核实用工及工资发放情况,在确认欠薪事实属实后,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之规定,向企业负责人明确说明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已违反劳动保障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讲解企业应当承担的工资支付义务,组织双方协商工资支付事宜。县维权服务中心依托自身完善的线索处置流程,全程独立办理、简化环节,在接受线索后次日督促企业足额支付拖欠工资,实现接件次日办结,高效化解劳资纠纷。
三、成效启示
本案事实清晰、涉案金额较小,县维权服务中心依照既定工作流程独立完成核查与协调,无需启动立案程序便快速推动欠薪兑付,既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也有效压缩了劳动者的维权时间成本。在此提醒广大务工人员,日常务工过程中要注意留存考勤记录、务工凭证、用工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一旦遭遇工资拖欠问题,及时向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可通过线下窗口投诉、线上平台提交诉求等合法渠道反映情况,依法维护自身劳动报酬权益。
撰稿人:武紫君
一 审:高晓雪
二 审:齐 敏
三 审:刘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