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政局关于优化外部 服务事项的公告
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室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包党办发电〔2023〕2号)和《包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市本级“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包政务发〔2023〕3号)要求,包头市民政局落实专项行动任务举措,优化民政领域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中,共优化服务事项18项。
二、内外部事项优化情况
(一)下放情况
外部事项共下放2项:“不再履行捐赠义务的报告”和“涉外婚姻登记”。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职责划分,不宜下放(见附件1)。
(二)“三减”情况
1.外部事项“三减”情况(见附件2)
一是减材料方面,有5项提出优化措施,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事项原需材料7项,精简为5项,减少2项,精减28%;慈善组织认定事项原需材料7项,精简为6项,减少1项,精减14%;慈善信托备案原需材料7项,精简为6项,减少1项,精减14%;不再履行捐赠义务的报告原需材料4项,精简为3项,减少1项,精减25%;地名审批或核准原需材料3项,精简为2项,减少1项,精减33%。
二是减环节方面,有12项提出优化措施,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活动的备案、慈善信托备案、慈善信托重新备案、慈善信托备案变更、慈善信托备案终止、慈善组织年度报告、不再履行捐赠义务的报告、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年度报告、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备案共11个事项支持申请人全程网办,精简100%;地名审批或核准这一事项减少1个环节,精简20%。
三是减时间方面,有16项提出优化措施,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活动的备案、慈善信托备案等14个事项办理原需613个工作日,压减338个工作日,压减55.14%。社会团体等级评估、民办非企业等级评估2个事项办理原需360个自然日,压减为15个工作日,压减94.5%。
2.内部事项“三减”情况
内部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职责划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排查梳理后暂无可优化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1.附件1:下放外部事项清单.xls
包头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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