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包头市公安局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的规定,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现将体检和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具体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一)体检时间:2021年3月23日上午8时
(二)体检地点:北方医院(青山团结大街16号、九星电子西600米、路南)体检中心。
(三)相关事宜
1.参加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用于身份核实。
2.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
3.考生体检时每人准备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贴于体检表上。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前3天少吃高脂、高糖食品,避免疲劳。
2.体检当天晨起须空腹。
二、考察
(一)考察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3月29日
(二)考察工作由包头市公安局统一组织。
(三)请各位考生根据相关要求于3月29日下午5:30前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要求
(一)对在体检和考察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如相关情节触犯了法律,还将依法追究考生的法律责任。
(二)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
联系电话:0472-3619028
附件:包头市公安局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xlsx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