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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3/02/24 6.0k 阅读 514 点赞

现就《包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几年来,我市持续推进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动态化管理,权责清单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权力类型、责任主体、设定依据、办理程序、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监督方式等内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但我局对各部门权责清单评估过程中发生,各部门对权责清单管理缺乏政府文件依据,对取消下放委托到旗县区的事项没有很好的进行事前评估,造成基层接不住、办不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设定和运行的监督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包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管理机制、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监督管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全面概括了制定本方案的背景,同时明确方案适用范围为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保留权责清单的党委部门、与党委部门合并设立的政府部门等的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动态调整、运行实施、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等。明确权责清单编制、管理的原则为“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合法有效”。

第二部分:管理机制。市和旗(县、区)两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日常协调管理机构。建立权责清单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内容等作了进一步说明,明确协调小组办公室实施权责清单情况绩效考核,对权责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监督管理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第三部分:权责清单。权责清单由职权目录和职权信息表组成。 职权行使机构的行政职权一般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同时明确了权责清单编列负面清单。

第四部分: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包括行政权力的增加、取消、下放和修改权责清单要素内容等情形,并对每一种情形进行了细化。

在此基础上规范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程序:由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向本级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意见---本级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本级协调小组办公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申请增加行政权力或修改权责清单要素内容的,公示期满后由本级协调小组办公室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申请取消或下放行政权力的,公示期满后由本级协调小组办公室报请政府审定,经本级政府批准同意后的权责清单由本级协调小组办公室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应当充分论证,依法依规进行,严格规范程序、开展事前调研评估、依法委托行政权力、做好业务培训、规范权力移交衔接。

第五部分:监督管理。职权行使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规范行政职权运行。各部门应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内部工作机制。协调小组办公室、职权行使机构应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投诉渠道、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对收集整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论证,吸收采纳合理内容。 协调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职权行使机构权责清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