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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3/07/23 1.6w 阅读 319 点赞

一、《预案》修订的依据和背景

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2.随着机构改革和动物防疫形势的变化,原有《预案》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落实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以及与防控工作实际都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为更好发挥应急预案平时牵引准备、战时指导应急作用,很有必要对现行预案进行修订。

二、《预案》的修订过程

1.包头市农牧局研究部署预案修订相关工作。

2.成立修订小组,依据我市实际情况,起草征求意见稿。

3.书面征求全市各成员单位和各旗县区农牧部门意见。

4.根据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预案,完成修订。

三、《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共八个章节,分为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与报告,应急响应和终止,善后处理,应急处置保障,预案管理,附则以及包头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流程示意图。

1.第一章总则,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依据、原则、疫情分级及适用范围,即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造成或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及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第二章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包头市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包头市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牧局局长担任,在市政府和市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3.第三章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与报告,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日常重大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突发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报告网络体系;就预警发布、预警响应和预警解除作出明确规定;从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报告方式和内容、报告时限和程序等方面对信息报告提出具体要求。

4.第四章应急响应和终止,围绕前期处置、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安全防护、响应终止等五个方面,对应急响应进行详细规定。根据动物疫情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应急响应设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响应等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符合Ⅲ级应急响应条件时,由市指挥部根据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建议启动Ⅲ级应急响应;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

5.第五章善后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农牧主管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并明确了评估内容;按照补偿标准,对相关主体进行补偿;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抚恤和补助,及时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恢复生产。

6.第六章应急处置保障,从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等六个方面,明确了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的保障要求。

7.第七章预案管理,明确了需及时修订本预案的几种情形,同时还对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作出规定。规定了施行时间和解释权限。

8.第八章附则,对暴发、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等专业名词进行了解释说明。

9.《包头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流程示意图》形象直观地呈现了我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程序以及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