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妥善解决我市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历史遗留问题,全力完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体系,打通堵点难点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城镇燃气领域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本方案是包头市加强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晰了我市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办理要件、办理主体以及办理渠道,全面提升办理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可操作性,聚焦燃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关系公共安全的燃气工程,集中力量解决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历史遗留问题,有效消除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风险隐患。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时间
本方案执行范围为我市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核心内容解读
《方案》共分为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梳理、深刻反思在抓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落实上我市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要求,集中力量解决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历史遗留问题,有效消除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风险隐患。
第二部分为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全市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包头市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三部分为职责分工。明确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各有关部门职责职能,共同协调配合做好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项目建设单位(燃气企业)为解决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实施主体,负责提供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要件等工作。
第四部分为主要任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要求,明确办理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相关要件以及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任务数。
第五部分为工作安排。进一步明晰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具体节点工作安排,2023年8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的燃气工程,提级办理,由市住建局按照精简后要件办理;8月10日前成立遗留办,统一集中办公;年底前,完成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所有已完成竣工验收未备案的燃气项目备案工作。
第六部分为工作要求。《方案》从组织领导、服务指导及督导问效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五、关键词诠释
《方案》所指的燃气工程包括新建设燃气项目、市政燃气管线铺设及改造、庭院管网改造、沿街商户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