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高等、高职院校,驻包部队:
由于人事变动,为保障全市仲裁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包头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其中,驻会专职组成人员两名,其他组成人员均为兼职。现将第七届包头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刘国明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刘瑞杰 包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主持常务工作)
左会军 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李首原 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委员
王瑛泽 包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委 员:杨 光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文杰 市工商联副主席
李 刚 市贸促会副会长、市侨联副主席
张承根 包头市律师协会会长
朱海珅 原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
胡明哲 包钢(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张建军 中国二冶集团法律事务部部长
孟凡东 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陈 丽 内蒙古嘉祺律师事务所主任
包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包头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秘书长受主任委托代行主任职责。今后,除主任、副主任外,如包头仲裁委员会其他委员发生变动,由包头仲裁委员会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