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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第七届包头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2023/10/08 7.4k 阅读 430 点赞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高等、高职院校,驻包部队:

由于人事变动,为保障全市仲裁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包头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其中,驻会专职组成人员两名,其他组成人员均为兼职。现将第七届包头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刘国明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刘瑞杰 包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主持常务工作)

左会军 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李首原 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委员

王瑛泽 包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委 员:杨 光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文杰 市工商联副主席

李 刚 市贸促会副会长、市侨联副主席

张承根 包头市律师协会会长

朱海珅 原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

胡明哲 包钢(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张建军 中国二冶集团法律事务部部长

孟凡东 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陈 丽 内蒙古嘉祺律师事务所主任

包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包头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秘书长受主任委托代行主任职责。今后,除主任、副主任外,如包头仲裁委员会其他委员发生变动,由包头仲裁委员会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