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对照《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研究制定了《包头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16项,其他12项正在按照时序进度推进。
一、以铁的决心和过硬的措施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强化理论武装。包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解认识,增强从政治上抓整改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二)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明确整改责任,提出整改要求,统筹谋划推动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一线指导督导,研究解决整改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形成党委统揽、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制定《包头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均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实行问题整改清单化管理制度,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压实责任,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15个委办局和10个旗县区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通过层层分解落实整改任务。
(四)推动整改落实。严格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调度督办和实地督查,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建立整改情况定期调度、报告制度,调度梳理整改进展,通报存在的问题,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持续跟踪督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问题方面。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2022年全市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带动全市上下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相关内容列入各级党校的干部培训教育课程,大力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举办的第37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7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中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课程,累计培训各级干部650多人次。三是印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2022年9月中旬举办了全市碳达峰碳中和专题网络培训,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1万多人参加了培训,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掌握碳达峰碳中和方针政策、基础知识、实现路径和工作要求,有效提高广大干部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能力。
(二)矿山开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方面。一是积极开展2022年国家森林督查工作,2021年度确定的366块森林督查问题图斑全部完成整改,完成自治区移交的482图斑现地核实并通过自治区审核。开展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工作,已全面完成第一期和第二期图斑的核查任务并通过自治区审核。二是已将国土空间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纳入自然资源部门日常业务审核要素,并已按要求编制完成《包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0—2025年》。三是完成47家露天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排查,2022年度治理验收8.1854平方公里,2023年完成治理5.4481平方公里,累计治理面积13.6335平方公里。
(三)“两高”项目违规上马问题方面。印发了《包头市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政策保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包发改环资字〔2022〕1124号),严控“两高一低”项目,对20户限制类铁合金企业42.95万吨产能实施关停,2021—2022年包头市无新增违规“两高一低”项目。越权审批的1个项目、未经节能审查违规建设的4个项目和2个由自治区工信厅2018年至2020年仍继续审批“两高”项目均已完成整改。2020年6月以后备案的焦化项目2个,均未开工建设。
(四)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方面。一是九原区3宗探矿权已通过缩减面积方式退出自然保护地,土右旗1宗采矿权通过优化调整方案解决,优化后不再重叠。固阳县春坤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进入呼和浩特市境内重叠2宗矿业权问题,1宗矿业权已通过缩减面积退出自然保护地,另外1宗矿业权重叠问题采取专项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二是完成全市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系数的初步测定工作,实现“一井一系数”目标,建成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管理平台。完成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摸排,编制完成“一区一策”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土右旗地下水超采区封停自备井16眼,超采区114眼农业灌溉井计量设施已完成安装,美岱水厂已完成建设。
(五)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存在差距问题方面。一是印发了《包头市落实“四水四定”工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工作的通知》(包府发〔2022〕16号)和《包头市水务局关于“十四五”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细化分解的通知》(包水发〔2022〕32号),将全市“十四五”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细化分解到城镇供水、生态需水、农牧业用水、工业用水行业。二是依法查处了包头市首创水务超许可取水问题,完成大青山水源工程水权转让节水工程,完成包头市希望园区再生水管线工程,完成画匠营子取水口违规向8家企业供水问题整改。印发实施《包头市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通过强化管理,画匠营子取水口2022年取水量较上一年度下降387万立方米。三是依法对国能煤化工和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公司违法取水问题进行了处罚,完成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公司再生水置换工程,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已取得取水许可证。四是完成工业区东路再生水管网工程等再生水管网建设,累计完成建设49.17公里。五是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分盟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标的通知》(内水保〔2023〕29号),完成年度治理任务341平方公里。六是完成包头钢铁(集团)总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和总排中水提质改造工程,完成二道沙河(包兰铁路至入黄口段)生态治理工程和四道沙河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九原污水处理厂中水已实现全部回用;完成向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和万水泉水质净化厂排水的重点排水户排查工作,排水许可已发证692户;建设尾闾入黄总排口水质在线监测、水量检测设备,实现数据有效传输。
(六)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构建仍有短板问题方面。一是印发了《包头市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包头市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2021—2025年)》,完成5万亩2021年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建设任务、67万亩种草和草原改良任务。科学划定禁牧区592.6万亩、草畜平衡区2003.6万亩。印发实施《包头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2010年以来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完成了全市1054个问题审核销号工作。二是印发《包头市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包林草发〔2023〕33号),认定发布了6处盟市级重要湿地,湿地保护率由12.7%提升到19.7%,2023年累计争取各级湿地保护资金360万元。三是完成黄河沿岸滩涂湿地和中西部地区自然湖泊湿地外业调查工作,建立了包头市黄河沿岸滩涂湿地和中西部地区自然湖泊矢量数据库。四是编制了《青山区大青山生态修复工程方案》,严禁旅游开发行为,完成了38处蓄水池整改工作。
(七)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不到位问题方面。一是完成达茂旗、固阳县和白云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印发《包头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运行中填埋场的日常监管。二是按照“集中为主、就地为辅、适度协同”原则,完成白云矿区、达茂旗、固阳县和土右旗餐厨垃圾分类处置。三是建成金属深加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项目,青山装备园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12月22日开始EPC总承包招标工作,稀土高新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四是累计完成探测市政主管网和二次管网3720公里,发现的混接点全部完成整改。五是印发了《包头市重型柴油车加装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实施方案》,完成5656辆重型柴油车OBD车载终端安装并实现与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联网。
(八)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存在风险隐患问题方面。一是对全市尾矿库基础信息开展了摸底排查,推动4座尾矿库完成治理,推动固阳县典型无主尾矿库环境风险调查和分类分级环境监管评估项目入库。25座符合闭库销号条件的尾矿库中,9座已闭库、16座正在闭库。全面开展了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工作,形成了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清单。二是完成包钢(集团)公司尾矿库南侧排渗沟改造维修工程,增设尾矿库常规地下水监测点位,10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Ⅴ类。三是绿源危废处置中心3381吨危险废物已全部处置,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已完工。
(九)其他问题方面。一是印发《包头市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包农发〔2022〕101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包农发〔2022〕19号),引导鼓励农民积极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完成100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和22万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铺设,计划2024年春耕前完成废旧地膜残留监测工作。同时做好地膜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标地膜销售。2023年市本级列支农膜污染防治资金10万元,支持农膜污染防治工作。二是依法对土右旗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生态环境、检察机关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包头市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监测服务机构的统一考评工作,将评价分级结果在官网进行了公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严格对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常抓不懈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更严的要求、更优的作风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盯办督办力度。坚持实行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强化难点堵点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细化阶段性时间节点,按照能快就不要慢的原则扎实加快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切实见效。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进度缓慢和严重滞后未达到时序进度的整改任务,进行提醒督办。
(三)坚持公众参与,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公开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附件:包头市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