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切实增强全体民辅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12月4日,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包头市公安局隆重举行“铮铮誓言・铭‘宪’于心”宪法宣誓仪式,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国明出席仪式并领誓,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直属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民辅警代表30余人参加宣誓仪式。
仪式现场国徽闪耀、国旗鲜艳,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体宣誓人面向国旗国徽列队肃立,齐声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刘国明副市长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读誓词,宣誓人面对国徽、紧握右拳、整装肃立,向党、祖国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铮铮誓言掷地有声,表达了全体宣誓人员对宪法的尊崇敬畏之情和忠诚担当。
包头公安将永葆忠诚之心,尊崇宪法地位,贯彻实施宪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担负起宪法与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坚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昂扬的精神面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做出新业绩、展现新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