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包头市统计局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原则,聚焦培训指导、依法审批、公示监督三个关键环节,推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规范有序、闭环运行。
一是规范审批流程,以训促管夯实基础。坚持将调查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审查作为审批前置关口,充分运用统计调查指标查重机制,从严管控新增项目和指标,重点清理交叉重复调查,从源头减少基层重复填报负担。同步强化部门培训,围绕统计法律法规、项目申报流程、材料审核标准等内容进行讲解,明确统计底线红线和申报注意事项,有效提升部门依法履职意识和项目申报规范化水平。
二是依规开展项目审批,动态公布审批目录。严格执行法定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及时作出书面批准决定,未经审批严禁擅自组织实施调查。截止目前,市统计局共向自治区统计局申报并通过14项调查项目;审核通过市本级部门申报的4项调查项目。
三是积极对外公示,推动审批透明可追溯。建立审批目录定期发布机制,在统计门户网站按月公布审批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清单,逐项列明送审单位、项目名称、批准文号和有效期,确保审批与备案信息完整呈现,形成“原则把关—依法审批—公示监督”的闭环管理链条,持续提升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继续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严把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关,确保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合法合规、精简高效、减负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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