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
警务报道警务报道

“骗”“假”不留!包头公安多措并举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24/03/18 5.9k 阅读 373 点赞

 “大爷!农产品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

春耕春播,农资先行。眼下正是春耕时节,也是农资产品销售的旺季,更是假冒伪劣农资案件的高发期、频发期,必须全力打好春耕备耕第一仗。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包头市公安局与市农牧局、市市场监管局在东河区沙尔沁镇蔬菜交易市场联合开展2024年农资打假暨普法宣传活动。

“这个您可得看清了,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咱不能买!”“发现失效产品,我们可以举报吗?”“必须可以,咱们可以向我们公安的环食药部门举报或者直接拨打110报警处理。”活动现场,农民群众与民警热情互动。

农资识假辨假展示台、防范假冒伪劣商品宣传展板、经验丰富的农资领域执法专家,这次活动,执法人员准备充分。“之前还有些不明白买肥料、种子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今天全搞懂了,以后买肥料也不担心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了。”现场有农户说道。

不只是农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可能藏在与我们生活相关的各个领域。2024年3月15日,包头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联合昆区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赴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向现场群众展示了包头市环食药侦部门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领域案件时扣押的假冒国际大牌珠宝首饰、手表、手机等涉案物品,同时向现场的群众科普了假冒伪劣产品的相关知识。

同时,市公安局环食药侦部门还将“3·15”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同步推进。在机关警力常态化支援派出所工作中,环食药侦支队民辅警结合巡逻执勤工作,主要围绕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情况对娜琳、王府井、沃尔玛商圈附近部分商户开展入户执法检查、普法活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商户、消费者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与广大群众互动交流,引导大家增强防范意识,运用法律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警务报道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