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对照一流标准便民惠企优化服务最新18条举措
1. 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大厅和下放到所队
公安机关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和市民大厅,或下放到派出所、车管分所等基层所队,统一在窗口便捷办理。
2. 公安审批事项一枚公章对外
凡涉及公安审批事项(除户籍业务外)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不再使用原有业务公章和行政公章。
3. 外来人员落户“零门槛”
外来人员落我市城镇户口,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提供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网签合同、购房协议任一证明文件即可办理,如无固定住所,可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社区集体户或单位集体户。
4. 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承诺可办
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由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即可办理。
5. 居住证办理立等可取
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由原来1个工作日缩短为即来即办、立等可取。
6. 异地身份证办理再减时
办理异地身份证,由原来60天缩短为7个工作日,并提供及时提醒取证服务。
7. 拓宽保安资格证申领渠道
国家保安员资格证申领(含信息采集)业务,可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和市民大厅公安窗口办理。
8. 削减保安服务和培训许可证明材料
保安服务许可证和保安培训许可证申办业务,无需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工作经验及经历证明,以当事人书面承诺、公安机关事后监管方式进行。
9. 实行设立保安分公司“一站式”备案
保安公司设立分公司进行注册登记时,可一并办理公安备案。
10. 缩减金融安防建设审批、验收时限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防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工程验收分别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11. 四个城区派出所增加出入境证件办理业务
在昆区少先路派出所、青山幸福路派出所、东河巴彦塔拉大街派出所、九原知行路派出所,增加部分出入境证件办理业务。
12. 慎用机动车暂扣措施
除涉及刑事案件和需作司法鉴定等法律规定情形需扣留机动车外,对一般违法或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不予暂扣。
13. 放宽货运车辆城区通行时空
对物流运输、建筑企业货运车辆在城区的通行区域和时间进一步放宽,建立通行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支持和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
14. 开展“一对一”涉企服务
对重点企业特别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开展“一对一”警企协作,建立常态化走访互动机制,提供预警、防范、法宣、安保、交管等服务。
15. 优先查办涉企案件
对涉企案件特别是涉及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企业和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并完善检法衔接协商机制,加快案件侦办审结。
16. 对涉企案件慎用强制措施
优化经济违法犯罪打击处置模式,对涉案企业账户、资金、财产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
17. “包头24小时警局”增设“企业服务”板块
借助网上警局优势,及时发布公安机关便民惠企措施,广泛获取市场主体需求和建议。
18. 公安服务窗口全部建立群众评价制度
交管、户籍、出入境等服务窗口一律建立群众评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