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在办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赵某明涉嫌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于是立即将藏匿在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园区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明抓获。
据交代,2020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赵某明以借用银行卡的名义,从刘某、秦某雷、杨某明三人获得银行卡三张,赵某明将自己的七张银行卡和刘某、秦某雷,杨某明三人的三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现刘某,秦某雷,杨某明三人借给犯罪嫌疑人赵某明的银行卡因涉嫌网络投资返利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冻结。犯罪嫌疑人赵某明明知他人使用自己提供的银行卡实施犯罪行为,还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并收取1.5%的佣金,共计违法所得12000余元,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0年10月17日犯罪嫌疑人赵某明依法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实名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以出售、出租、转借等方式提供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持续加大力度打击贩卖“两卡”、对公账户违法犯罪,发现一起,坚决彻查打击一起,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