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以及有效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包头市公安局立足工作实际,深化检警合作,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2022年1月26日下午,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郝亮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尚震宇共同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包头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并会签了《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包头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为深入推进两项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包头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与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共同牵头,依托本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民警和检察机关指派的检察官共同负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承担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实现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协作配合、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标志着检警协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有利于推动公检两家在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上的融合统一。双方既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又密切协作、加强配合,有利于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共同推进社会治理,标志着新时代公安工作更高效规范地开展,体现了“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对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有重要促进作用。
会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尚震宇一行共同参观包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