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包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根据2021年6月3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和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内政发〔2021〕22号)具体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泛征求各旗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基础上编制而成。
二、措施解读
《实施方案》由四部分组成,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农牧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等五项提升行动和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科普资源开发工程等五项重点工程共35项任务。
第三部分进度安排,确定实施周期为2021-2025年,包括启动实施、深入推进、总结评估等三个阶段。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监督评估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级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并出台相应政策予以保障。”是制定本《实施方案》的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