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和相关法律依据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工作成效,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改善民生政策的重要依据。2022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 2021]108号)要求,我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已顺利完成。为不断强化全市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的组织保障,增进部门间协同配合,提升新一轮记账户配合程度,促进居民收支调查规范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司函《关于城乡住户调查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财〔2012〕50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国家统计局包头调查队草拟《进一步做好全市新一轮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进一步做好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对于夯实统计调查基础、确保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工作保障,依法依规开展调查。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实施时间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涉及范围为所有旗县区,从2023年1月份开始执行。
四、保障措施
重点围绕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依法依规调查和加强宣传报道五方面对进一步做好全市新一轮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提出要求,提升住户调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