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我市近年来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提档升级,产业规模快速扩张。与此同时,园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不够健全、企业招工困难等问题日益凸显。为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公共配套服务水平,满足园区企业和职工生产生活需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包头时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集约高效、产城一体”发展思路,以提高配套水平、提升园区活力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园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公共服务体系,着力促进就业和人才引进,有效解决职住平衡,全面提升工业园区承载力、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指导原则
统筹规划,集约高效。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统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土地利用、公共服务等建设,合理控制开发边界,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厂房,推进园区资源要素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市场调节,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制定完善规划政策,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营造良好制度环境;积极鼓励工业园区引入专业化运营、市场化服务,提升园区公共服务水平。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山南、山北资源环境和承载能力,结合发展基础和产业特点,突出功能布局,因地制宜,构建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公共配套服务体系发展模式。
产城结合,以人为本。统筹推进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促进产业发展与城市功能融合、人口与产业集聚相协调,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现从单一生产型园区向多元化功能型园区转型。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工业园区生活配套服务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按照全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结合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统筹规划园区和邻近城镇(社区)生活设施配套建设,促进园区周边城镇(社区)生活配套设施向园区延伸,增强城镇(社区)生活配套设施对工业园区的辐射保障能力。根据园区产业特点、企业布局和员工需求,选择适中区域集中规划建设园区生活服务中心,统筹布局园区各类生活服务公共设施。
(二)优化提升园区基本生活配套水平
1.着力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根据工业园区规模体量、功能分区、产业布局和公共配套,因地制宜布局建设职工宿舍、倒班房、人才公寓等设施。2023年重点规划建设职工宿舍等56.8万㎡,解决2.5万个住宿床位。对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提高到15%,可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自建员工宿舍,满足企业职工居住需求;对不具备单独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由园区将各工业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倒班房、人才公寓等,实行“整体确权、只租不售、周转使用、动态管理”。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满足安全和符合设计规划前提下,鼓励限价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在园区周边规划选址。支持园区管理机构或有条件的企业,对所属闲置办公用房等进行改造,用于企业员工临时居住,但不得违规他用或出售。
2.支持建设“共享食堂”。鼓励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设公用食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食堂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面向园区企业提供餐饮服务。2023年重点规划建设园区职工就餐场所2.6万㎡,解决8000余人就餐需求。鼓励我市餐饮企业利用符合条件的园区设施开设餐厅,支持中央厨房企业开展点对点集中配餐方式,为有就餐需求的园区企业提供配餐服务,鼓励周边群众开办家庭饭店等方式灵活解决职工就餐难题。加强园区食堂、外卖食品等安全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保障园区食品安全。
(三)完善园区综合便民设施
统筹园区商业网点建设,结合产业融合发展和职工规模数量,合理布局超市、便利店、快递网点等商业服务设施。支持园区管理机构、社会资本新建或利用闲置厂房改建文化娱乐、体育、宾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并依托园区周边城镇、社区所属影视剧院等公用设施,满足企业园区的业余文化生活需求。完善园区服务功能,支持银行金融机构在园区设置网点或自动柜员机、电信运营商设立移动通讯网点,规划建设园区环卫、公厕等公共设施。
(四)提升园区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加强主城区工业园区与城市主干道互联互通,将工业园区道路纳入城市道路规划及交通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停车场、公交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充分利用土地空间,鼓励园区建设机械化停车场。根据园区企业上下班等时间节点,优化延伸至园区的公共交通线路,与城市公交实现无缝对接。结合园区企业需求,采用“订制公交”等灵活模式,着力解决员工出行问题。
(五)强化园区专业化服务
推动工业园区建立集政务服务、人才培训、创新创业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对引进落地的项目实行全程代办“一站式”服务,向园区企业提供财税、金融、法律、商务、科技等咨询服务。鼓励引导园区建立产业联盟、企业家联谊会,搭建企业相互交流的平台,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开展各类人才讲座培训、考察学习交流等活动。支持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建设工业园区新市民共享服务中心,并逐步向石拐区、白云矿区、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铺开,建设覆盖广泛、贴近需求、经济实用、开放共享的阵地网络,为园区职工提供就业培训、技能提升、权益维护、心理健康、文体活动、学习交流、业务办理、矛盾化解等贴心暖心服务,有形有感提升园区职工生活品质。
(六)加强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结合园区产业发展,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统筹规划建设园区应急房、应急场所、警务工作站等安全应急救援保障设施。九原区、达茂旗、土右旗及昆区等已认定、拟申报化工园区须加快建设特勤消防站、专用停车场、事故水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增强队伍综合救援能力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在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点,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要有必备的应急预警、通讯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构建完善的应急物资储备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切实履行园区生活配套服务保障工作主体责任,依托工业园区管委会及苏木乡镇(街道),发挥城管、环卫、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职能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引进或组建园区生活服务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提升工业园区生活配套服务专业化水平。
(二)强化政策扶持
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行业和实际情况,结合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推进工业园区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的配套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自主综合开发生活服务配套设施,优先保证用地指标,并采取微利模式运营。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建设运营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前期手续办理。
(三)强化资金投入
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从园区土地收入中安排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资金。财政、发改、工信、科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园区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积极引入实力强、信誉度好的社会资本运营商,投资运营工业园区生活服务配套设施。设立劳务公司,争取就业奖补资金,拓展多渠道投资和劳务用工方式。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