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审核国道210线小腮扣至大庙段公路工程特许经营方案的请示》(包交发〔2024〕175号)收悉,经充分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国道210线小腮扣至大庙段公路工程特许经营方案。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要求,请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尽快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方案报送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