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包头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包府办发〔2022〕55号)规定,市人社局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考核评估工作,经研究,将包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考核评估结果拟定为优秀等次。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或信函形式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2-6169073、6169072
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劳动大厦1113、1114室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