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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2024/09/25 1.6w 阅读 328 点赞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人事(政工)科、各非公企业人力资源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6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附件。

二、各申报单位2024年10月8日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3室(表格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6169341

   箱:rszjk903@163.com

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 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pdf

附件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xlsx

    附件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xls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