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人事(政工)科、各非公企业人力资源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6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附件。
二、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8日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3室(表格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6169341
邮 箱:rszjk903@163.com
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 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pdf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