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社局,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中央、自治区驻包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包府发〔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3+5+N”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打造教育、医疗、文化“三个高地”的目标,助力乡村振兴,打造高素质工程师队伍,我市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重点遴选素质高、潜力大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参评2024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现将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对象应为我市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自主创业人才,并作为团队带头人、技术负责人;围绕包头市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新产业各类创新项目核心成员;处于教学、科研、研发一线工作的全职人员。
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遵纪守法,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重点向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倾斜,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严谨的科研作风,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无学术造假等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有较强的创新创业创造能力,所申报项目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可靠的实践保证。
(五)申报项目应拥有符合自治区“五大任务”、包头市建设“两个稀土基地”“三个高地”要求、能助力乡村振兴等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研究成果,一般应拥有知识产权并已落地转化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技术水平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六)已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人才原则上不再申报本项目。已获得资助的项目或项目子课题,不重复申报。
二、研究周期及资助标准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文艺社科类三类,拟定资助四十个左右。资助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资助标准按《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包人社办字〔2021〕80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选拔程序要求。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按申报条件认真做好该项选拔推荐工作。按照申报要求,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及研究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认真审查。要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同行专家意见,切实增强推荐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和透明度。主管部门需在审核申报人员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章,并对上报推荐人选进行公示。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名额要求。请各地区、部门和单位根据《2024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并结合本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申报人项目综合水平,在名额范围内排序后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书面材料。一是填写《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3),封面右上角编号留空。二是《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2)。三是佐证材料1份。请将项目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后装袋,不要塑封,一人一袋。未按要求装订,材料不予接收。
(四)时间要求。请各地区、部门和单位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904室,并发送附件2、附件3电子版至邮箱rszjk903@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陈善超
联系电话:6169343
邮 箱:rszjk903@163.com
附件: 1.附件1:2024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