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是社保工作的基本职责。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和参保群众权益,我中心围绕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主线,严格落实基金监管政策,多措并举强化财务管理与日常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强化学习培训,筑牢思想防线。
常态化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同步开展诚信教育、合规教育、风险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财务人员树立正确价值观、增强基金安全意识,确保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二、强化制度建设,夯实财务基础。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实现社保基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格执行财务印章及密码管理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批、后使用”原则,规范印鉴使用;严格落实财务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分设出纳、会计、审核岗位,明确人员分工,通过职能交叉制约实现互相监督、实时监控,切实当好基金的记录员、保管员。
三、强化流程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支付“先审批后支付”原则,强化财务支付管理,落实分级审核机制,实行资金拨付与业务办理分离、会计记账与业务经办分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审批方式,通过一体化平台支付,确保基金支出合法合规。
四、强化系统运用,准确处理账务。
全面应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综合管控系统”,实现会计科目规范设置、会计核算及时准确、记账凭证合法有效、更正记录依据完整、报表数据准确编制,确保账证、账账、账表一致。同时强化会计业务数据准确率,推进与合作银行信息系统实时对接,提升社银数据处理效率,全面提高社保基金财务工作运行水平。
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对社保基金“业务财务一体化”系统的学习与应用,不断优化财务经办流程,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率,抓实基金财务管理,确保社保基金的完整性、安全性和运行规范性,全面提升我市社保基金管理水平。
一审:张 颖
二审:贾文东
三审:王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