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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芳人才房催缴房租及腾退房屋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2025/10/22 4.8k 阅读 66 点赞

秦芳:

秦芳于2020年7月31日签订《包头市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承租包头市青山区银海新城1号楼1单元902室,月租金为362.09元,租赁期限为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止。到期未腾退房屋,且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未支付共计一年零七个月的房屋租金6879.71元。

你作为涉案房屋承租人,我单位已依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催缴及腾退房屋通知书,各种送达方式已用尽,均无法送达,现向你进行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您所承租的银海新城1号楼1单元902室人才住房,截止2024年7月31日房屋租金6879.71,请您在本次公告送达后10日内将欠缴租金存入我中心对公账户(单位名称: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民族东路支行 账号:15001716636052500254),并且腾退房屋,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执行,后果自负。

请承租人秦芳见此公告后立即与我单位联系并履行相关义务,如逾期,我方将依据法律履行下一步程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附公告到访不遇通知单及催缴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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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472-5165241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87号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