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
政策通知公告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6年10月2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2026-10-26]

2026/10/25 4.1k 阅读 375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5196162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诚润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包头市分公司大块钢渣预处理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钢厂区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山东诚润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内蒙古祥砳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利用现有封闭厂房建设1条大块钢渣预处理生产线,储运工程包括1#悬磁料池、2#悬磁料池、尾渣料池等。

1.废水:本项目无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产。

2.废气: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来源于钢渣上料粉尘、钢渣一级破碎粉尘、钢渣二级破碎粉尘、尾渣落料粉尘、尾渣装卸粉尘。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100mg/m3的要求;未被收集的废气经封闭车间阻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4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有完整厂房8mg/m3)的要求。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颚式破碎机、振动给料机、袋式除尘器风机、除铁器等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设置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别收集后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分类分区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统一集中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分类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或由相关单位处置、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厂区内

内蒙古众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扩建两座集装箱式一体化危险废物贮存库,其中1#危废贮存库占地面积约为18m2,用于暂存废铅酸电池,2#危废贮存库占地面积约为200m2,用于暂存废矿物油、废油桶、废绝缘漆和废漆桶。本次改扩建工程完成后,现有危废暂存间将作为闲置库房,不再用于危险废物暂存。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无生产用水,所以无生产废水产生。

2废气:本项目危废库贮存废矿物油、废绝缘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和贮存废铅酸电池过程中电解液泄漏产生的硫酸雾均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危废贮存库外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本项目噪声来自于排风扇运行及车辆噪声,通过采取限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别收集后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分类分区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统一集中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分类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或由相关单位处置、回收综合利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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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