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黄河包头段进入一年一度禁渔期,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将于7月31日结束,范围涵盖黄河主干道一级支流及大中型水库。禁渔期间,除休闲垂钓(一人一竿一钩)外,各种形式的捕捞行为,包括“电、毒、炸”鱼以及私捕滥捞等违法行为严格禁止。
为切实维护黄河休禁渔期秩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部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4月1日上午,市公安局和农牧局联合举办2024年黄河包头段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暨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采取张贴禁渔期宣传展板、悬挂禁渔期宣传横幅,宣传自治区和包头市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同时,市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与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还进行了水上联合执法巡查。
禁渔期有利于保护黄河水生生物多样性,可以使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和数量补充。“禁渔是我们的母亲河休养生息的好时机,是利国利民的好事,遵守禁渔期规定是我们的义务也是责任。”渔民侯岩松说。
“此次活动旨在巩固加大禁渔期相关制度的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禁渔工作的良好氛围。”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副支队长刘华介绍:“全市各级公安将密切协同农牧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渔政亮剑2024'系列执法行动,聚焦主要任务、关键区域、重点对象,严厉打击违反黄河禁渔制度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在禁渔期或禁渔区非法捕捞犯罪,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水生生物资源,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