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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市政公用领域营商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5/10/15 3.4k 阅读 153 点赞

各旗县区住建局、稀土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各供水、燃气、供热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力打造“包你满意”“包你放心”营商环境品牌,切实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效能,现就加强市政公用领域营商环境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专职岗位,确保线上业务高效对接

各企业须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办理以下线上业务:

个人业务:负责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暖联动过户一件事”中涉及供水、供气、供热的过户事宜。

企业法人业务:负责办理“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及通过“包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的“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专区”申报的联合报装业务。

二、强化信息响应时效,压缩业务办理时限

各供水、燃气、供热企业须每周至少三次登录相关系统查收报装或过户申请信息。收到申请后,须即时受理,并负责协调内部流程流转与督办,确保从受理到完成处理的总时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实现服务全流程提速。

三、严禁设置前置障碍,保障过户顺畅办理

各供水、燃气、供热企业不得以用户存在历史欠费等事项为由,拒绝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暖联动过户”业务。过户工作完成后,须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及时告知居民结果,并在相关平台提交办理结果信息。

四、严守用户隐私,落实保密责任

各供水、燃气、供热企业要明确工作人员保密职责,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接触到的居民不动产登记证明、企业项目等隐私信息,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违规泄露行为严肃追责。

五、规范欠费核查与告知,厘清责任防控风险

收到居民用户过户申请后,相关企业须立即核查房屋或设施的历史欠费情况。发现欠费的,应第一时间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清晰、准确地告知申请人(或相关责任人)欠费金额、所属时段及处理方式,引导及时结清。相关工作记录应当存档备查。

六、强化协同监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各供水、燃气、供热企业通过各类渠道受理报装业务时,需要协助申报企业分别完成“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专区”两个平台的报装申请工作。对未按要求协助完成“联合报装”平台申报的企业,在行业考核中予以扣分。

各单位要以“用户满意”为核心,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特此通知。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包头市水务局



2025年10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