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住建局、稀土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各供水、燃气、供热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力打造“包你满意”“包你放心”营商环境品牌,切实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效能,现就加强市政公用领域营商环境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专职岗位,确保线上业务高效对接
各企业须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办理以下线上业务:
个人业务:负责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暖联动过户一件事”中涉及供水、供气、供热的过户事宜。
企业法人业务:负责办理“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及通过“包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的“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专区”申报的联合报装业务。
二、强化信息响应时效,压缩业务办理时限
各供水、燃气、供热企业须每周至少三次登录相关系统查收报装或过户申请信息。收到申请后,须即时受理,并负责协调内部流程流转与督办,确保从受理到完成处理的总时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实现服务全流程提速。
三、严禁设置前置障碍,保障过户顺畅办理
各供水、燃气、供热企业不得以用户存在历史欠费等事项为由,拒绝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暖联动过户”业务。过户工作完成后,须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及时告知居民结果,并在相关平台提交办理结果信息。
四、严守用户隐私,落实保密责任
各供水、燃气、供热企业要明确工作人员保密职责,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接触到的居民不动产登记证明、企业项目等隐私信息,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违规泄露行为严肃追责。
五、规范欠费核查与告知,厘清责任防控风险
收到居民用户过户申请后,相关企业须立即核查房屋或设施的历史欠费情况。发现欠费的,应第一时间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清晰、准确地告知申请人(或相关责任人)欠费金额、所属时段及处理方式,引导及时结清。相关工作记录应当存档备查。
六、强化协同监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各供水、燃气、供热企业通过各类渠道受理报装业务时,需要协助申报企业分别完成“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专区”两个平台的报装申请工作。对未按要求协助完成“联合报装”平台申报的企业,在行业考核中予以扣分。
各单位要以“用户满意”为核心,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特此通知。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包头市水务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