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基层职称制度改革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激励人才扎根一线、服务基层。8月5日,包头市人社局联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印发了基层林草、基层水利、基层农牧业、基层文物博物、基层乌兰牧骑、基层中小学教师、基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7个专业基层中级职称评审条件,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基层职称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制度机制。
本次制定的7个专业基层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紧扣基层岗位设置特点,坚持 “重实干、重实绩、重贡献” 评价导向,破除 “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 倾向,科学设置标准,重点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推广、项目实施、为民服务、文化服务、教育教学等实际工作成效。评价标准充分兼顾旗县区、苏木乡镇工作特点,更加贴合基层人才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社会化职称评价标准与基层实践脱节问题。按照政策规定,基层中级职称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新评审条件实施后,将进一步畅通农林、牧、水、教育、文化等领域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晋升渠道,稳定和壮大基层人才队伍,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农村牧区,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乡村全面振兴、基层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会同市教育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文旅广电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组织申报、评审等各项工作,确保基层职称评审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激发基层人才干事创业活力的有效举措。
一 审:慕柏峰
二 审:丛 婧
三 审:吴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