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管理委员会实体运作
重新修订《包头市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由市局“一把手”亲自挂帅,全面统筹部署、协调推动、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了全警种参与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公安建设,打破了法制部门单打独斗的惯性思维。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开展
包头市公安局率先与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指导全市十个旗县区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了从单向监督到双向协作的革新。市、区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的成立,有效提高了侦查质量,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同比下降66.9%,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同比下降84.5%。市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办公室。
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典型引领
持续深化运用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经市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评选出全市公安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经典案例,将十大案例印刷成册并拍摄相关宣传视频供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参考学习,以先进典型为师,转变思路,更新观念,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执法办案权责清单明确
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和追究。召开两次执法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包头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责任实施意见》,实行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违法干预办案责任追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认定,提出执法过错责任承担、查处和追究细则,明确不属于执法过错和民警依法履职免责的情形。通过实施意见的四个附件(《接处警权责清单》、《刑事案件办理权责清单》、《行政案件办理权责清单》、《道路交通案件办理权责清单》)将民警执法过程全流程动作分解,共计列出执法动作的法律依据187个、执法责任事项979个和执法过错表现1165个,对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做到可操作、可问效,确保精准施策、靶向发力。
规范执法制度持续完善
制定《包头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部门权责清单》《包头市公安机关专案组工作办法》,从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管理、工作职责、机构运行、监督与责任方面进行规范,解决了近年来扫黑除恶、涉煤、涉林草等专案办理中,存在的专案组职责不清、管理不规范问题。结合旗县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禁毒部门专业警种侦查办案实际和派出所“两队一室”警务模式,出台《包头市公安局办理刑事案件办理管辖分工的指导意见(试行)》,厘清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部门、警种之间的案件管辖分工,防止有案不受、互相推诿,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服务实战,精准指导的理念,汇编《包头市公安机关关于汇总执法难点、痛点问题及拟采取的对策的意见》,统一了法制监督指导标准。结合全市公安机关“百日行动”专项工作,制定执法指引8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12期;二十大安保期间,编撰《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指引》,确保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案管中心建设有序推进
2022年全市共计建设完成11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各中心之间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根据目前全局执法现状,今年又确定了11个分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成6个。
刑事案件审核能力有效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审核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举办“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刑事案件审核业务技能竞赛。全市16名选手参加比拼,竞赛以视频形式开至旗县级公安机关,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全体人员观看比赛。评委们现场评分、客观公正,提问环节颇具挑战性,现场掌声雷鸣,阵阵喝彩,选拔出的两位选手,在参加自治区公安厅组织的“刑事案件审核业务技能大赛”中荣获佳绩,包头公安局荣获优秀组织奖。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全面落实
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对各级公安机关败诉的6起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撰写败诉案件分析报告,认真查摆问题原因,积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级监督体系有效建立
全局成立案管分中心17个,成立案管组141个,制定了《包头市公安机关案管工作标准化指引手册》,依托执法办案系统、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各执法要素的全流程管控。严格落实《包头市公安局执法监督日巡查工作办法》和《包头市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监督工作机制》,全年共监督警情196871起,其中超期警情73起,比去年同期下降99.8%,人工巡查异常警情22467起,执法全流程监督超期118起,比去年同期下降95.5%, 全局执法公开超期案件、未进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案件同比下降98.8%,执法音视频关联率由不足50%上升至90%以上。超期处置警情和案件全部及时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民警学法用法能力显著增强
创新推行任前考法,制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只有任前考法合格的干部才具有提拔任职资格,今年组织10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参考民警1600余人。
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考试,举办法制大讲堂、专项学习培训、网上学法答题等培训讲座等。今年以来共组织不同形式的法制大讲堂21期、专题学习培训12期、线上培训讲座20期,受训人数共计1万余人。开展“包头义警”培训5次,累计培训“义警”635人。市公安局三名民警受聘为自治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一名公职律师荣获自治区级优秀律师。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共有5233人(次)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589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53人,位居全区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