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追缴以韩喜柱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财物的通告

2021/01/08 2.2k 阅读 511 点赞

2020年12月25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韩喜柱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终审判决,为进一步深挖彻查以韩喜柱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彻底追缴该组织及其成员相关财物,根据《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通告如下:

一、凡韩喜柱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债权人在规定日期内携带相关凭证到“5·28”专案组提供相关证据,以进一步核实韩喜柱等人债务情况;

二、凡韩喜柱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涉案人员的债务人需主动上缴所借款项,有还款依据的请携带相关凭证到“5·28”专案组提供相关证据;

三、凡持有韩喜柱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涉案财物的公民和单位需在期限之内主动上缴;

四、凡明知是该组织违法犯罪所得而无偿接受或者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或通过其他方式恶意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需及时上缴所得财物。

请以上人员、单位自通告之日起至2021年2月7日前,主动到“5·28”专案组上缴财物。对于不按规定上缴财物者,一经查实,将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依法严厉打击;对举报韩喜柱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隐匿、转移财物情况的有功人员,视情予以奖励。

联系人: 白警官  联系方式:16604725229

 杨警官  联系方式:15598420837

                        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区分局     

                            “5·28”专案组        

2021年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