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安系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包头市公安局在市、区(旗县)二级公安机关设立分会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牛芳泽,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代表,市局直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部分民警代表在市局分会场参加会议。
在本次表彰会上,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分局知行路派出所等2个集体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包头市公安局情指中心110接处警大队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我局沈洋同志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张建民、刘燕强2名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我局段可新同志作为全国优秀基层单位受奖集体代表,赴京参加表彰大会。
党的十九大以来,包头公安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十六字”总要求和重要训词精神,充分结合具体职责任务和本地社会实际,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持续落实自治区公安厅“四个第一”部署要求,全力打造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的“五型”公安,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和时代重任,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模范代表,受到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会后,包头全市公安民辅警纷纷表示,要以本次表彰会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精神,认真向受到表彰的英雄模范和立功集体学习,筑牢政治忠诚、强化责任担当、坚守人民立场、深化公安改革、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继续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平稳贡献着包头公安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