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4年第7次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公安厅“情指行一体化”工作会议精神。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国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二级以上高级警长,市局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学习。
学习期间,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字逐句学、原原本本学,并围绕“8个深刻领会、8个准确把握”,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条例》,通过学习,既要知道哪些事能干、必须干,在想问题、做事情、作决策时,自觉按党纪党规的具体要求办,始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又要知道哪些事不能干,时刻对照《条例》规定,时刻严守党的纪律,管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
会议强调,要坚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细走实。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化能力作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切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和各项公安工作的贯通与统一。要在学习中不断培育“四个定力”,持续在高度自觉学纪、准确把握知纪、界线分明明纪、令行禁止守纪上下功夫,让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市公安机关全覆盖、无死角、见实效。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新征程公安工作的前进方向;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排查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要深入开展公共安全治理,依法严打突出犯罪,严密社会面整体防控,严格公共安全监管,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扎实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全力护航包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