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
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10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召开了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德力格尔其其格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就深化政治巡察、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晓帆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国明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杨光及巡察组全体人员,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公安局各内设部门、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德力格尔其其格指出,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基层监督和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对政法系统开展巡察监督,是市委部署的重大任务,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巡察组将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
德力格尔其其格强调,高质量完成这次巡察任务,是市委第三巡察组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共同使命。巡察组将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坚决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对日常工作的影响,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市公安局党委要立足政法机关职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接受巡察监督与认真履行职责使命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包头答卷。
刘国明表示,巡视巡察制度是党中央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强化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的高度,配合开展好此次市委巡察。要主动接受监督、坚决整治顽疾,把此次巡察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切实通过迎接巡察,推动全市公安工作现代化走上快车道,全面提升保障护航我市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水平。
刘国明指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迎接巡察工作与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落实全国、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等各项公安工作结合起来,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用系统思维、务实办法、管用措施解决发展中难点、堵点、痛点,以抓实干成、善作善成的实际行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包头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19969022990(早9时至晚18时);电子信箱:btsdsxcz@163.com;巡察组接访地点:包头市市委党校主楼一楼(九原区盛世大街)。联系信箱设置地点:市公安局包头市公安局二楼大厅入口西侧(青山区建设路191号);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正门入口处(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稒阳道56号);市公安局反恐怖与特巡警支队办公楼南门入口处(九原区开元大街与世华路交叉口北10米);市公安局包神铁路分局主楼大厅入口北墙(稀土高新区民馨嘉园二区西侧约100米荣泰路西);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主楼大厅东墙(青山区钢铁大街18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辆管理所院内主楼西墙处(九原区黄河大街与210国道交叉路口东200米);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一分局主楼大厅入口东墙(昆都仑区钢铁大街与包钢东路交叉口东200米);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二分局主楼大厅入口南墙(青山区齐峰道和兵工路交叉口南100米);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三分局主楼大厅北墙(青山区兵工路和林圃道交叉口东100米);市公安局乌素图治安分局大门入口西侧(青山区复兴大街与建华路交汇东北方向100米);市公安局教育培训支队主楼一楼大厅入口西墙(九原区白音席勒街道兴胜区江海路9号);包头市市委党校行政楼一楼大厅。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22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包头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