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
民生信息民生信息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5/04/27 1.1w 阅读 263 点赞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8
信息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在核查名单中的企业认真准备资料,配合主管部门完成核查工作。为此,作出如下说明:

一、实施此次资质核查的主体单位是自治区住建厅,核查的标准、内容及企业名单均由自治区住建厅确定。我局受住建厅委托组织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并负责对企业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上报。

二、参加住建厅组织的动态核查应提供资料目录如下:

1.《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检查表》(见附件2)--建筑业施工企业提供;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检查表》(见附件3)--工程监理企业提供。

2.企业注册建造师花名册--建筑业施工企业提供;企业注册人员花名册--工程监理企业提供。

3.企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企业自行从国家相关网站下载正规格式并签订盖章)复印件。

4.企业技术工人执业技能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企业自行从国家相关网站下载正规格式并签订盖章)复印件--建筑业施工企业提供。

5.《建筑业企业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建筑业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提供。

(被核查企业须按上述目录顺序及内容准备资料,核查表与附件胶装成一册。)

三、《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有关内容,相关企业可在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通知公告中查询。

四、各企业应当提供满足资质标准的企业人员名单;注册建造师社保缴纳明细(需验原件);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确保二维码有效);企业工程师、技术工人证书及劳动合同(需验原件)以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pdf

2: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核查表.doc

3:工程监理、勘察和设计企业资质核查表.xlsx

4:建筑业企业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承诺书.xls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闭
相关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