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及自治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年度任务清单》(内安委明电〔2022〕3号)、《包头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方案》(包党办发〔2022〕9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出台《包头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及市政府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任务清单》。
二、主要内容及目标要求
我市作为重要的工业城市,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战线全力以赴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最大限度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重点,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夯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切实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时间
《包头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及市政府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任务清单》是包头市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及市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任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核心内容解读
1.关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纳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包头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和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严格安全准入标准,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组织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组织制定完善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扎实做好事故整改落实,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意见。全面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梳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加快出台我市实施方案。推动各工业园区(开发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配备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安全生产“互联网+监管”行动计划,推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增强安全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深刻吸取“3·14”较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坚决遏制事故集中多发态势。指导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2.关于市政府领导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市长
担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领导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市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期组织召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织制定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指导督促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所必须的人员、经费、车辆、装备、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测设备等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互联网+监管”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坚决遏制事故集中多发态势。指导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十五条具体措施”和自治区、包头市配套工作方案.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2)常务副市长
担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协助市长统筹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巡查等工作,组织召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分管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分管领域实施安全生产“互联网+监管”行动计划,推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增强安全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深刻吸取“3·14”较大事故教训,组织分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统筹调度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坚决遏制事故集中多发态势。组织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组织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具体措施”和自治区、包头市配套工作方案。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3)副市长
担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听取2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重点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分管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分管领域实施安全生产“互联网+监管”行动计划,推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增强安全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深刻吸取“3·14”较大事故教训,组织分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坚决遏制事故集中多发态势。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具体措施”和自治区、包头市配套工作方案。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五、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包头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及市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任务清单》不涉及对企业、个人的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