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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林草碳汇市域碳中和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08/11 1.9w 阅读 134 点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建设,有序推动林草碳汇市域碳中和,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包头市林草碳汇市域碳中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印发执行。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起草背景

当前,绿色低碳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发〔2021〕43号)的部署,我市把自治区首个林草碳汇试验区建设列为重点工作来落实,拓思路、借经验、谋创新,超前筹划,力争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基于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的建立是推进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充分发挥林草碳汇在低碳社会、绿色城市创建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积极探索,是我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径。

(二)起草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意见》(中发〔2021〕36号),意见强调“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意见指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湿地保护。”。

2.《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是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3.《内蒙古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4.《包头市深入推进林业草原碳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5.《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发〔2021〕43号)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明确了基于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机制运行的依托、基础、导向和路径,是开展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各项工作的指导和遵循。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部署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为依托,以提升林草碳汇能力、完善碳汇计量监测为基础,以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导向,以动员全社会参与、促进碳汇价值多元彰显为路径,推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的基于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充分发挥林草碳汇在低碳社会、绿色城市创建中的重要作用,更好促进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锋城市、典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基于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系统谋划、协调推进;科学管理、循序渐进;守正创新、鼓励探索等4项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明确了基于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的总体目标和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总体目标:在巩固提升全市林草碳汇能力的基础上,以促进全

市公共领域节能降碳、碳中和为导向,以市域内的林草碳汇为支撑,推动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公共领域碳中和,到2025年构建起全方位的基于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体系,充分彰显全市社会层面在节能、降碳、增汇方面的能力和作用,助力全市碳达峰碳中和。

重点工作任务:2022年至2023年完成5项重点工作,基于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机制取得突破性进展。

1.推动全市公共领域碳中和,建立起通过市域内林草碳汇抵消碳排放的“包头零碳行动”模式。

2.鼓励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减碳增汇,建立起以林草碳汇积分激励为基础的包头林草碳普惠机制。

3.促进林草碳汇权益在市域内交易、质押、兑现、抵消,制发具有收益权的包头林草碳汇凭证(即林地碳票、草地碳票)。

4.立足于搭建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碳汇交易平台体系,确保各类交易行为的规范有序,出台林草碳汇开发管理办法。

5.编制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开发规模、建设内容、进度安排、资金筹措、政策保障等,指导林草碳汇工作顺利开展。

(四)重点任务。提出了构建基于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基本框架,着力实施6大类19项重点任务:

1.全方位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明确通过实施综合增汇项目、精准增汇工程、加快22个碳汇发展片区建设来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本年度一是完成造林种草、退化林修复、退化草原修复、森林抚育、围封禁牧、湿地保护修复等生态建设综合增汇项目280万亩以上;二是在大青山沿线森林碳汇重点发展区域实施精准增汇工程—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三是重点打造7个森林碳汇发展示范片区。

2.开展“零碳行动”。界定了低碳场景的领域,包括推行“零碳”会议(活动)、创建“零碳机关(单位)”、开展“零碳月、零碳日”创建、开发“零碳产品”等。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团体、家庭、个人积极参与碳中和。增强示范效应,加快构建“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城市绿色低碳生活圈。

3.建立林草碳普惠机制。提出林草碳汇普惠机制的积分激励模式,明确公众可通过参与“碳汇+义务植树”“碳汇+护林护草”、“碳汇+养绿护绿”“碳汇+生态保护”“碳汇+林草科普”等方式获得碳积分。建立林草碳普惠商家联盟及包头林草碳汇公益基金,保障“零碳行动”经费,拓宽林草碳普惠优惠奖励兑现渠道。

4.加强林草碳汇资产运营。提出加强林草碳汇资产运营的三个途径。一是借鉴商业银行“分散化输入、整体化输出”的模式,建立包头“林草碳汇银行”。二是开发包头林草碳票,赋予林草碳票在市域内交易、质押、兑现、抵消等权能,开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三是推行林木权、碳汇权分置,对承包期内新增的森林经营碳汇予以确权,承包人可获得碳汇收益。

5.加快建立包头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明确建立包头碳汇计量监测体系的3项主要任务。即开展包头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认证调查,实施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连续动态监测,开发包头本地碳汇方法学。监测体系的建立将为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

6.提升林草碳汇综合管理服务能力。通过完善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全流程管理、完善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工作体系、完善林草碳汇多元化补偿机制,为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提供服务支撑、智力支撑和政策支撑。

(五)保障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二加强宣传引导,三是强化任务落实,四是保障工作经费。

三、执行范围和实施时间

《实施方案》所推行的基于林草碳汇的市域碳中和工作是全市范围内的系统性工作,涉及多部门及各旗县区,也涉及市民、企业及社会团体。该《实施方案》实施时间为2022年到2025年。

四、关键词诠释

碳汇: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和机制。

碳中和:是指国家、企业、团体和个人等通过植树造林或购买CCER 等碳信用的方式抵消自身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从而实现温室气体零排放。

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于2013年11月通过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方法学,编号为 AR-CM-001-V01。 该方法学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下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的碳汇造林项目活动(不包括竹子造林)的碳汇计量与监测,该方法学规定了碳汇造林项目的开发、审定、核证、减排量监测及签发一整套从使用范围到核算方法到报告形式流程。

包头本地碳汇方法学:作为支撑市域碳中和机制运行的核心技术文件,是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创新实践的碳汇计量标准和评估参数,仅适用于包头地区林草碳汇项目、模式、机制碳减排量的计量与监测。

林草碳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权属清晰的林木、草地,依据《包头市林草碳票碳减排量计量方法》监测核算、专家审查、备案签发的碳减排量而制发的具有收益权的凭证,赋予交易、质押、兑现、抵消等权能。用于抵消市政公共服务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产生的碳排放。本市林草碳票不代表具备国家发改委《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核证的碳减排量的同等权益。

零碳行动:主要指“零碳会议/活动”,通过植树造林、购买碳信用(如 CCER、VCS、GS 等)等方式,抵消行动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从而达到活动/会议温室气体净排放量为零的目的。

林草碳普惠:对林草资源增汇降碳进行具体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建立起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

碳汇计量监测:对现有林地、城市绿地的碳储量、碳汇量和监测区域边界内的碳排放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查与测算。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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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