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包头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0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
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护佑人民安全福祉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21〕16号)文件的精神,加强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包头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包气发〔2021〕47号),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和“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的战略定位,聚焦“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建设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治理体系,城市气象服务、工业气象服务、生态环境气象服务等领域达到全区领先,气象综合实力达到全区先进水平。到2035年,全面建成满足需求、特色鲜明、技术先进、充满活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更加显著,综合实力达到全国中西部地区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1.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坚持属地为主、综合减灾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落实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建立面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直通式报告机制。完善气象、应急、水务、农牧、交通运输、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间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和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健全并落实重大气象灾害停工停产停课停运制度。(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林草局、地震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完成全市主要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加强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健全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各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区建设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拓宽农牧业、林草、工商业等行业保险气象服务领域,为灾害损失评估、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开发和理赔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牧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包头银保监分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时效。优化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制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标准,提高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性和精准度。健全完善《包头市重大灾害性天气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传播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预报预警信息传播单位工作职责,通过各种传播渠道,及时在社会面传播预报预警信息,优化三大运营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流程,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实效,确保预警信息传播到村(嘎查)到社区到户到人。(牵头单位:市气象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中国移动包头分公司、中国联通包头市分公司,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气象服务绿色发展的保障作用
4.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气象服务。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生态保护修复,建成内蒙古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应用包头分中心,建设天空地一体化全域生态气象综合立体监测站网,实施生态气象和遥感应用能力提升行动。加强生态质量和生态功能修复气象监测评价,开展极端气候事件和气象灾害对生态安全影响的预警服务。建立林业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气象保障。加强森林草原火险、火情、火灾的遥感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服务,优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综合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完善环境气象预报服务体系,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推进气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站网共建共管、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效果气象影响评估、大气自净能力精细化评价服务,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在重点区域加强气候变化风险防范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温室气体浓度监测与动态跟踪研究,增强气候变化和碳排放核算科学支撑。加强风电功率和太阳能发电量预报技术应用,提升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服务能力。开展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等气候可行性论证。(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现代农牧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7.加强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服务。将农村牧区气象防灾减灾纳入数字乡村建设。建立精细到苏木乡镇的预报预警以及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体系,强化平安乡村建设气象服务。打造气候康养、避暑胜地等特色气候品牌,完善现代农牧业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建设智能化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强化脱贫地区特色种养殖业气象服务保障,助力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广电局、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服务农畜食品产业基地建设。发展精细化、定制化、直通式农牧业气象服务,健全农畜食品产业专业气象服务体系。强化马铃薯、大豆、玉米、小麦、黄芪、杂粮杂豆、牛羊等特色农牧业气象服务,推进“名优特”绿色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开展气象条件对设施农业影响技术研究。(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建设,发挥趋利避害服务保障效益
9.坚持科学作业、精准作业。应用现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指挥系统和大数据应用平台,完成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指挥平台现代化建设,调整优化地面增雨防雹作业点布局,实现冰雹灾害易发区农作物防雹全覆盖,助力国家粮食安全建设。加强黄河重点生态区、大青山南麓生态修复保障和水库蓄水、森林草原防灭火增雨作业力度,持续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精细化评估,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干旱、冰雹等重大灾害及重大应急保障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机制,提升快速应急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包头机场公司,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安全作业和安全监管。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组织管理体制。加快作业点标准化改造、作业装备智能化改造和安全信息化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升级改造,完成“37”高炮自动化改造,有效提升安全作业能力。依法加强站点、装备、人员、弹药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定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联合检查和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包头军分区、武警包头支队,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水平
11.深入推进工业气象服务。围绕新型材料产业基地、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现代能源产业基地,建立相关行业气象服务指标和基于影响的行业气象预报模型,构建工业气象服务一体化智能平台。强化大风、覆冰、低温冰冻等高影响天气条件下对煤电油气产、调、运全过程服务。围绕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强化面向边境口岸、物流运输、贸易加工等各个环节的融入式气象服务,加强基础设施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围绕区域性服务中心建设,合理布设智能化专业监测站网,强化交通行业信息、社会化观测数据的共享,开展交通安全高影响天气的监测和预警关键技术研发,提升交通、旅游等气象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工信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提高城市安全运行气象服务。做好城市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交通、通讯等专业化、精细化、定制式专项气象服务。完善城市内涝监测体系,根据城市排水管网实际情况设定城市内涝气象预警阈值,建立多部门内涝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围绕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和包头城市建设,将气象服务融入智慧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做好民生气象服务。发展基于位置和场景、精准推送的普惠化、分众式气象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康养、休闲、旅游等多元化、个性化和精细化需求。健全气象科普场馆体系,建设包头市气象历史博物馆,加强气象科普示范校园建设和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气象安全意识和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科协,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夯实气象事业发展基础
14.强化气象关键技术攻关。开展基于雷达、卫星观测与数值预报融合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技术研究,发展以定量降水预报检验为重点的短时临近预报检验技术。开展干旱、大风、沙尘暴、寒潮、暴雨(雪)等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方法指标研究。推进生态气象、卫星遥感、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信息化等领域关健技术应用,推动人工智能在气象数据分析同化、模式产品后处理、灾害性天气自动识别追踪和“气象+”服务中的应用。(市气象局、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助力区域性创新中心建设,深化生态气象、卫星遥感、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信息化等领域应用研究。推进观测、科研、服务、人才培养等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发展,加强气象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攻关,推进成果转化应用,构建科研业务深度融合、观测预报服务协调发展的研究型业务新格局。(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教育局、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现代气象业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水平
16.发展精密观测。加强自动气象站、天气雷达、风廓线雷达等建设,完善气象灾害立体监测网。建设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填补我市大青山以北近两万平方公里区域的雷达探测盲区,实现全市灾害性天气监测全覆盖。提升气象、高分、北斗等多源卫星气象综合应用能力,强化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发展精准预报。以智能数字为特征,以数值预报为核心,以检验评估为导向,大力发展数字智能、无缝隙全覆盖的精准预报业务。强化多尺度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预报预警,发展基于影响的预报和基于风险的预警业务。临近天气监测预报达到公里级,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超过50分钟。(市气象局负责)
18.发展精细服务。发展基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和多源数据的智慧决策气象业务。研发个性化、场景化分众气象服务产品,强化公众气象服务产品智能制作和按需推送服务。建设基于影响的行业气象服务系统,发展以用户决策、调度、指挥为一体的气象服务。(市气象局负责)
19.提升气象信息化水平。利用数字经济基础设施资源,全面提升气象通信网络传输速率。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在各级气象部门的全面接入,加大移动通信、互联网和卫星通信网的综合利用,增强气象算法资源支撑能力。加强部门合作,强化气象探测资料汇交和管理。完善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健全“云+端”业务技术体系。(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中国移动包头分公司、中国联通包头市分公司,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发展,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气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推进任务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市气象局与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合作,形成加快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二)加强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投入机制,落实气象从业人员公用、医疗、养老等属地化管理政策,将气象事业运行和建设项目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三)加强法治保障。建立健全地方气象法规体系,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灾害防御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快建设地方气象标准体系,强化气象标准执行。
(四)加强人才保障。加大气象人才选培引进政策保障力度,将气象防灾减灾作为各级政府人才工程(计划)、创新团队、专家选拔的专业领域。深化气象与行业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培养满足多领域服务需求的复合型气象人才。
(五)加强工作评价。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定期对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强化工作评价,适时开展评估,确保各项任务科学有效实施。
附件:2022—2025年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2—2025年任务分解表
|
主要任务 |
任务 |
落实举措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
1.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 |
(1)推动建立健全面向社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和应急联动机制。 (2)坚持属地为主、综合减灾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 (3)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 (4)完善气象、应急、水利、农牧、交通运输、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间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和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包头市气象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实现各部门相关数据共享。 (5)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联动阈值指标和防御指南。 (6)建立基于重大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的自动停工停业停课机制。 (7)完善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建立面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直通式报告机制。 |
2022—2025年 |
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 |
市教育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林草局、地震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2.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 |
(1)根据气象灾害影响下人口、经济产值、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等主要承灾体脆弱性,科学划分致灾危险性等级。 (2)以县级为单元,开展全市气象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风险区划。 (3)针对主要气象灾害引发的人口伤亡、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房屋倒塌、基础设施损坏等影响,全面获取我市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信息、特定承灾体致灾阈值。 (4)建立健全面向社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和应急联动机制。 (5)建立气象巨灾保险等灾害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 (6)拓宽农牧业、林草、工商业等行业保险气象服务领域,为灾害损失评估、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开发和理赔提供技术支撑。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牧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包头银保监分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主要任务 |
任务 |
落实举措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
3.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时效 |
(1)健全相关部门、社会媒体预警信息即时共享机制和渠道,制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标准,提高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性和精准度。 (2)依托包头市气象局现有可支配业务用房进行改建,建设包头市突发预警信息中心。 (3)推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提升突发灾害性天气快速、精准发布和面向全城市民的快速覆盖能力。 (4)推进气象数据与多部门、多领域数据的融合应用,实施分区域、分用户、分级别、分类别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差异化发布策略。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应急管理局 |
市文旅广电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中国移动包头分公司、中国联通包头市分公司 |
|
(二)加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气象服务绿色发展的保障作用 |
4.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气象服务 |
(1)组建高分卫星内蒙古包头分中心实体工作机构。完成高分应用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基于高分卫星数据的存储、管理、计算分析的高性能云计算平台。 (2)研发具有高分数据预处理、产品生成、产品存储管理、标准化处理以及产品服务与分发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系统,建立高分卫星遥感应用共享平台。 (3)开发生态气象遥感数据服务平台,建设生态气象监测评估系统,针对不同生态系统和生态问题,开展月、季、年及年代际生态监测评估服务。 (4)研究基于遥感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模型及算法,开展植被生态监测、生态要素监测、大气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等服务。 (5)在达茂旗草原、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域、小白河湿地等重点生态区建设6套生态自动气象站、3套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1套50米气象梯度观测塔、2套植被生态气象自动观测系统。 (6)在沿黄流域建设生态气象综合观测站4套、多要素气象观测站10套。 (7)在重点生态区建设生态气象综合观测站网和生态气象观测综合实验基地。 (8)针对不同生态系统完善气象服务指标和技术规范,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和气候资源区划。 (9)加强多源卫星遥感与地面观测数据融合应用,开展全市生态监测评估,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对不同生态系统的影响评估技术的研究。 (10)建设“生态系统气象保障服务平台”。 (11)开展精细化森林草原气候区划,研究森林草原火险气候趋势预测、火场气象预报预警技术,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服务保障能力。 (12)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服务平台,对火点进行实时监测,开展灾后评估业务。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包头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主要任务 |
任务 |
落实举措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二)加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气象服务绿色发展的保障作用 |
5.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
(1)围绕重点区域补充能见度观测仪20套,提升环境气象监测能力。 (2)布设激光雷达1部,开展边界层大气垂直特性观测。 (3)布设1辆搭载有气象监测设备和有毒(害)气体监测设备的环境气象应急保障车,开展有毒(害)气体扩散等应急观测。 (4)推进气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站网共建共管、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 (5)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效果气象影响评估、大气自净能力精细化评价服务。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6.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 |
(1)建设包头气候资源利用数据库,研制资源开发特色指标,建成包头气候资源承载力和资源利用系统。 (2)加强温室气体浓度监测与动态跟踪研究,增强气候变化和碳排放核算科学支撑。 (3)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加强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事件模拟预估。 (4)加强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事件模拟预估,强化气候变化端气候事件模拟预估。 (5)对重点行业、流域、区域的影响评估。 加强风电功率和太阳能发电量预报技术应用,提升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服务能力。 (6)开展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等气候可行性论证。 |
2023—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
(三)加强现代农牧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
7.做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服务 |
(1)完善农业气象监测站网,开展全程定量农业气象自动观测。 (2)开展全市种植结构调查和跟踪评估。 (3)建设基于互联网的精细智能型现代农牧业气象服务平台。 (4)开展包头市粮食主产区农业气候资源区划、灾害风险区划。 (5)建立精细到苏木乡镇的预报预警以及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体系,强化平安乡村建设气象服务。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农牧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广电局、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主要任务 |
任务 |
落实举措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三)加强现代农牧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
8.服务农畜食品产业基地建设 |
(1)建设20套农田小气候监测站、土壤水分站、农田实景观测系统;建设12套设施农业农田小气候监测站、实景观测系统。 (2)实现面向大宗粮油作物的提取方法,构建数据生产、算法模型、数据集生产与发布、数据集GIS图层展示为一体的业务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研究不同作物识别模型及算法、长势监测模型和产量预报模型及算法。 (3)建立农用灾害性天气预报指标库,研究农业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模型及算法,搭建农业气象遥感监测预警服务系统。 完善不同作物种类农业气象服务指标和农业气象灾害指标,优化农业气象观测和服务流程方案,制定特色农业气象监测技术规范。 (4)建设集农业气象观测、科研、服务、人才培养等为一体的设施农业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 (5)制定设施农业气象监测、服务、评估技术规范。 (6)开发基于手机控制端的设施农业补光、通风的自动控制等功能,推广应用“包头市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发展设施农业气象预警服务技术,开展设施农业影响预报,完善设施农业气象服务产品。 (7)推进“名优特”绿色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科技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建设,发挥趋利避害服务保障效益 |
9.坚持科学作业、精准作业 |
(1)调整优化加密地面增雨防雹作业点布局,实现冰雹灾害易发区农作物防雹全覆盖。 (2)应用现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指挥系统和大数据应用平台,完成现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指挥平台建设。 (3)加强黄河重点生态区、大青山南麓生态修复保障和水库蓄水、森林草原防灭火增雨作业力度。 (4)实施大青山南麓生态修复保障、水库蓄水、森林草原防灭火增雨作业及效果评估。 (5)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干旱、冰雹等重大灾害及重大应急保障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机制,提升快速应急保障能力。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包头民航机场公司,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10.强化安全作业和安全监管 |
(1)完成全市55门防雹高炮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防雹作业自动化操控。 (2)对现有18部火箭发射架进行智能化物联网管理升级改造,实现对弹药存储、运输和使用各环节的跟踪管理。 (3)统筹协调调度自治区增雨飞机,开展空中增雨(雪)作业。 (4)建设土右旗人工影响天气实训基地。 (5)加强站点、装备、人员、弹药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定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联合检查和应急演练。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军分区、武警包头支队,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主要任务 |
任务 |
落实举措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五)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 水平 |
11.深入推进工业气象服务 |
(1)对气象灾害敏感度高、承灾体和孕灾环境脆弱复杂的工业园区,布设大气电场仪和6要素自动气象监测站,搭建数据处理平台,实现雷电、气象要素和相关行业数据的精密监测。 (2)构建针对不同行业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产品发布一体化智能平台,提供量身定制的专业气象服务方案,助力各大工业企业防灾减灾、提质增效。 (3)加密高空风资料时空分辨率,应用于风能、环保、气象天气监测,提升气象服务水平。 (4)在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区建设20个气象观测站。 (5)开展精细化风能、太阳能资源普查。 (6)引入先进技术开展高影响天气对风电场、光伏电站的影响预报服务,建立高效、稳定的风电、光伏气象服务产品供给保障网络平台。 (7)加密高空风资料时空分辨率,应用于风能、环保、气象天气监测,提升气象服务水平。 (8)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服务,提升工业气象服务能力。 (9)建立风电、光伏气象服务平台,基于智能网格预报开展电网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 (10)强化大风、覆冰、低温冰冻等高影响天气条件下对煤电油气产、调、运全过程服务。 (11)围绕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丰富蒙汉双语气象服务产品,拓展信息传播途径与形式。 (12)强化面向自由贸易试验区物流运输、贸易加工等各个环节的融入式气象服务。 开展满都拉公路、铁路、航空、无水港等基础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 (13)在风险隐患点、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工程周边地区和交通干道(含高速公路)沿线设置微型气象观测站和多要素区域自动站55个。 (14)选取重点景区布设17套紫外线、大气负氧离子等旅游气象观测设备,5座测风塔,提高气象监测能力。 (15)研发特殊景观观赏指数和旅游气象指数。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工信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主要任务 |
任务 |
落实举措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五)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水平 |
11.深入推进工业气象服务 |
(16)利用5G、北斗卫星、AI等新技术,建设基于保障旅游安全运行和提高旅游品质的专业旅游气象服务平台。 (17)建立融合疾病发病数据、环境数据、气象数据等数据集,搭建医疗气象服务平台。 (18)优化公路交通气象智能监测站网,围绕团雾、横风等主要公路交通高影响天气以及路面低温、路面积水等观测要素建设20个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平均站间距达到50公里。 (19)完善交通气象服务平台,引进应用图像智能识别恶劣天气技术和移动智能观测设备,重点开展浓雾(团雾)、路面低温结冰、大风、高温、强降雨等交通安全高影响天气预警关键技术研发。 (20)搭建信息发布渠道,实现公路交通高影响天气信息靶向发布。 (21)建立相关行业气象服务指标和基于影响的行业气象预报模型,构建工业气象服务一体化智能平台。 (22)开展满都拉公路、铁路、航空、无水港等基础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确保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科学合理,避免或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 (23)强化交通行业信息、社会化观测数据的共享,开展交通安全高影响天气的监测和预警关键技术研发,提升交通、物流、旅游等气象服务能力。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工信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12.提高城市安全运行气象服务能力 |
(1)做好城市供电、供水、供热、清融雪等专项气服务。 (2)在城区加密布设300套智能化内涝监测设备。 (3)开展暴雨诱发城市内涝阈值研究,为城市精细化的防汛调度与水资源配置提供技术支撑。 (4)完善城市内涝监测体系,建立多部门内涝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服务。 (5)围绕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将气象服务融入智慧城市建设。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 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
13.做好民生气象服务 |
(1)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发展。 (2)发展基于位置和场景、精准推送的普惠化、分众式气象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康养、休闲、旅游等多元化、个性化和精细化需求。 (3)健全气象科普场馆体系,建设包头市气象历史博物馆。 (4)加强气象科普示范校园建设和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气象安全意识和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教育局、科技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科协,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
主要任务 |
任务 |
落实举措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六)加强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夯实气象事业发展基础 |
14.强化气象关键技术攻关 |
(1)开展基于雷达、卫星观测与数值预报融合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技术研究,发展以定量降水预报检验为重点的短时临近预报检验技术。 (2)开展干旱、大风、沙尘暴、寒潮、暴雨(雪)等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方法指标研究。 (3)推进生态气象、卫星遥感、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信息化等领域关健技术应用。 (4)推动人工智能在气象数据分析同化、模式产品后处理、灾害性天气自动识别追踪和“气象+"服务中的应用。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科技局 |
15.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 (1)助力区域性创新中心建设,深化生态气象、卫星遥感、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信息化等领域应用研究。 (2)推进观测、科研、服务、人才培养等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发展,加强气象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攻关,推进成果转化应用,构建科研业务深度融合、观测预报服务协调发展的研究型业务新格局。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生态环境局、教育局、科技局 | |
(七)加强现代气象业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水平 | 16.发展精密观测 | (1)在达茂旗建成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 (2)在包头市气象局现址新建垂直风塔型激光雷达,弥补现有高空探测的不足。 (3)推广应用综合气象观测业务运行信息化平台,深入推进“云+端”装备保障能力建设。 (4)提升气象、高分、北斗等多源卫星气象综合应用能力。 (5)对包头市七个国家级气象观测站进行智能观测装备升级改造,提高全要素智能综合观测能力。 (6)在土右旗气候校准站新建自动化双套设备互为备份的新型全智能观测系统。 (7)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17.发展精准预报 | (1)以智能数字为特征,以数值预报为核心, 以检验评估为导向,大力发展数字智能、无缝隙全覆盖的精准预报业务。 (2)强化多尺度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预报预警,发展基于影响的预报和基于风险的预警业务。 (3)临近天气监测预报达到公里级,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超过50分钟。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气象局 | |
主要任务 | 任务 | 落实举措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七)加强现代气象业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水平 | 18.发展精细服务 | (1)发展基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和多源数据的智慧决策气象业务。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气象局 |
19.提升气象信息化水平 | (1)升级内外网网络环境,实现内外网数据分离及关键节点万兆传输。 (2)增加防火墙、入侵防御系统、行为管理、漏洞扫描、堡垒机和网管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系统,提升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3)为边远地区观测设备部署北斗传输模块,保障数据传输能力。 (4)建立气象大数据云平台,满足气象业务、科研和服务对海量数据的应用需求。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包头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组织实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1)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发展。 (2)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气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推进任务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市气象局与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合作,形成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合力。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二)加强政策支持 | (1)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投入机制,落实气象从业人员公用、医疗、养老等属地化管理政策,将气象事业运行和建设项目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 2022—2025年 | 市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 | 市气象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三)加强法治保障 | (1)建立健全地方气象法规体系,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灾害防御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2)加快建设地方气象标准体系,强化气象标准执行。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四)加强人才保障 | (1)加大气象人才选培引进政策保障力度,将气象防灾减灾作为各级政府人才工程(计划)、创新团队、专家选拔的专业领域。 (2)深化气象与行业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培养满足多领域服务需求的复合型气象人才。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市人社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 |
(五)加强工作评价 | (1)各地区要定期对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强化工作评价,适时开展评估,确保各项任务科学有效实施。 | 2022—2025年 | 市气象局 | 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