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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包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4/03/26 1.2w 阅读 403 点赞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包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并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包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1

包头市区域卫生规划(2024—2025年)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

制定出台育儿津补贴及托育机构建设、运营奖补政策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

包头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4—2025年)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

关于损坏城市绿地设施和城市绿地树木花草赔偿标准

市城市管理局

5

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含稀土高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市自然资源局

6

包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市自然资源局

7

调整包头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

调整包头市主城区自来水价格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