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研究决定:
米利新 任市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凯锋 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于占海 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吴锡平 任包头机械工业职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生 任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周建光 任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韩 敏 任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逸君 任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晓岩 任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卓勇 任包头开放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云生 任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虹钢 任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 勇 任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管建慧 任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永泉 任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海峰 任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东明 任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第六医院)主任(院长)(试用
期一年);
李 鹏 任包头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
县级管理);
高彬格 任包头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
县级管理);
常利民 任中国包头高新技术人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处处长(试
用期一年);
温永清 任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常务副主任(兼);
刘小平 任包头职业教育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 哲 任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武 树 任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林虎 任市艺术剧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永平 任包头石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 天 挂职任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挂职时
间为一年;
刘小荣 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市教育局副
局长职务;
李秀芳 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副主任职务;
李广达 任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副校长,免去包头财经信息
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张 罡 任包头艺术职业学校副校长,免去包头文化旅游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县级管理)职务;
贾小青 任市蒙医中医医院副院长,免去市第三医院院长职务;
徐东升 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主
任职务;
杜伟荣 任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市政
府驻呼和浩特联络处主任职务;
吴建国 任稀土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稀
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局长职务;
李 忠 免去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刘志强 免去包头石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黄 龙 免去市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晓宏 免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石 岩 免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吕 军 免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职务;
李明玉 免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雪峰 免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 磊 免去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张 煜 免去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职务;
王福刚 免去包头职业教育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郝胜利 免去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海龙 免去市蒙医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王英杰 免去包头艺术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苏 渊 免去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杨鹏飞 免去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校长职务;
王玉忠 免去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张延明 免去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 文 免去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