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社局、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委各部门、市直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工(人事)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包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我市高端引领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培育“3+5+N”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两个稀土基地”和打造教育、医疗、文化“三个高地”所需领军人才,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包府发〔2021〕5号)有关规定和《包头市高端人才培育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1〕81号)文件要求,市人社局决定开展2025年包头市高端人才培育资助,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有望入选院士及相当层次的高端人才。资助标准:每年50万元。培育期为两年。
(二)有望入选国家级高端人才。资助标准:每年30万元。培育期为两年。
(三)企业培育的新入选国家人才项目、自治区人才项目的人才或团队:5-20万元。
二、入选资助条件
(一)院士后备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前三名主要完成人。
(2)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首席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第一负责人。
(3)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级高端人才、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国家级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技术负责人。同时,所在研发机构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学科在国内有较重要的地位;具有良好的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设施和研发条件;拥有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研团队。
(二)国家级高端人才后备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和领导创新团队进行学术技术攻关。
5.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优先入选。
(三)新入选国家、自治区人才项目的科研团队和人员条件
1.其项目课题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在全国、全区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创新性,发展前景良好。
2.有较强的科研团队支撑,所在单位有较好的科研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各自范围内组织申请人和科研团队开展申报工作,填写《____后备人选资助申报表》(附件1)和《包头市高端人才项目资助申请书》(附件2 )。
(二)逐级推荐。申请人和科研团队申报后,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推荐报告,其中院士和国家级高端人才后备人选申报需要3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称号专家推荐意见。
四、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书面推荐报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每人每份分别装在档案袋中)和电子版一并报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劳动大厦904办公室)。
联系人:慕柏峰
联系电话:0472—6169343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4日